如此军功制度的弊端是很明显的,是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只是因为第一次布匿战争是罗马国胜利了,所以罗马国元老院可以借战胜之威维持现状。
可现在不行了,现在是罗马国正在打败仗,如此军功制度会大大影响军团的战斗力和民众的战争积极性,再这样下去的话即使有千人将这条通往权力最高处的道路也没用,罗马国该亡还是会亡。
所以罗马国元老院必须做出改变,而眼前就有现成的例子,所以罗马国元老院也抄了大秦帝国的军功制。
在改革后的罗马国军事制度中,军功是和军职晋升挂钩的,罗马国元老院改变了原有的军职推举制,军事长官不再由士兵们推举,而是以军功量职。
由于局势紧张,罗马国元老院在有关军功制度的改革上也比较简单。
首先,在大秦帝国的军功制中有这么根本性的一条,既一伍之中若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若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伍中若一人战死,此一伍中其余四人就要皆杀敌一人抵罪,二人战死,就要皆杀敌二人抵罪。
罗马国元老院深以此为意,认为这个办法太好了,这样既能调动起军团的战斗力,又能保证军团的凝聚力,还能控制军功的膨胀。
只不过罗马国不能像大秦帝国那样极端,所以罗马国改进了更拟人的记功方法。
其实罗马军团的战斗力还是有的,罗马国得天独厚,有足够的青铜矿和铁矿用来武装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