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闲汉,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也不稳定,整日游手好闲不说,还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是众多KTV、洗浴中心的常客。
刘某与几名好友相约进入一家足浴中心放松,因刘某与该足浴中心老板相熟,所以刘某等人当天玩的都比较花俏。
几人不仅在包房里大肆喝酒,还一人点了两名技师为其进行服务,每人都是在享受一名技师为其洗脚的同时,还享受着另一名技师提供的肩颈按摩服务。
酒过三巡之后,几名技师为刘某等人的服务也早已结束,天色也已然不早,刘某等人便准备在该足浴中心过夜。因刘某与该店老板相熟,于是刘某便起身去找足浴中心的老板打招呼。
刘某与足浴中心老板打过招呼之后便准备返回包房,在其返回包房的路上,刘某与准备去卫生间的服务员小慧擦肩而过。顿时刘某就被年轻貌美的小慧所吸引,随后刘某竟鬼使神差的就跟随着小慧进了卫生间。
小慧刚进卫生间就发现了身后的刘某,顿时就被吓了一跳,询问刘某想要干什么。刘某却不予回应,而是直接朝小慧扑了过去,强行搂抱小慧,欲对小慧进行侵犯。
此时小慧顿时就明白了刘某意图,于是开始反抗,并且在反抗的过程中跟刘某说店里规定不能在店内与顾客发生关系。
刘某顿时听出了小慧的言外之意,询问小慧是不是在店里不能,在其他地方就可以。小慧没说话,只是冲其点了点头,随后两人便约好等小慧早上七点下班后同去酒店。
两人分别后,刘某兴冲冲的回了包房,可能是因为得到了小慧的约定,刘某回到包房以后就异常兴奋,整整两个小时过去了,刘某还是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小慧的身影。
得到了小慧谅解。
庭审时,刘某的辩护人称在案证据认定刘某构成强 奸罪证据不足,应该宣告刘某无罪。即使刘某有罪,他也构成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且在事后取得了被害人小慧的谅解,应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