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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不共戴天(2 / 2)

这还是李家家道中落之后的生活水平,如果当年父亲听劝在叔叔死去后立刻结束在青州府的丝绸生意,现在李家生活要好得多。

不过也由此可见,任你什么商业奇才,没官员背景做靠山的,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也就算了,生意做大了那就是死路一条。

以前的林白现在的李文福问母亲:“母亲,可知道爹爹的仇家是谁?”

母亲李王氏摇摇头:“确切的并不知道,不过当时的丝绸铺子连同存货,是低价转让给了知府大人的内侄马风。”

官员和官员的直系亲属的家人,是不能做生意的,但官员的亲戚却可以做生意,例如父亲以前的丝绸铺子就有其叔叔通判同知大人的干股。

那丝绸铺子既然最后是被知府大人的内侄买去的,可见当时的知府大人杀害父亲的嫌疑最大。

这封建社会可没有什么疑罪从无,而是疑罪从有,某件事你受益最大,那自然是你做的。

不过想要从官场上搬到一个四品的知府,何其困难。而且人家是知府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说不定已经是三品的藩司或者布政司了,那可是一省之内权势最大的几个人之一。

想用正常的手段扳倒一个藩司或布政司,别说现在李文彩就是个秀才,就算考中了状元,恐怕也要等上十几二十年才有资格报仇来对付一省大员。

不过那时候估计仇家已经躺在棺材里面埋入祖坟了。

李文福点头:“父亲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断无让那仇人继续逍遥法外的道理,不过事情也不急在一日,哥哥和母亲还是先休息吧,一路几百里奔波也舟车劳累了。”

李文福让何王氏和大花安排哥哥和母亲去三进的院子里暂且休息。

现在李文福脑海中只有两个字:报仇。

毕竟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知道那个马风现在在哪里,是不是还活着,到时候要抓来先拷打一番才行,总要找出证据来才好杀了那马知府全家,毕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吗。

李文福将母亲和哥哥留在家里,好生伺候着。看到二儿子这边的吃穿住用之后,母亲李王氏才绝了带二儿子回老家的想法。要真回老家去,肯定没这边吃得好住的好。

自古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十天之后,母亲何王氏和哥哥李文彩离开了,不过还是把李文福的户籍文书给了李文福。有户籍文书,李文福终于能做更多的事情了,例如进城。

自己的仇人,可是都在城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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