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会议继续召开,只不过会议的议题变了。
刘卓提议,控制各府之后由各府、县招募治安队,负责管理治安、巡逻、缉捕等工作;提议在省、州、县成立各级大理院、都察院;提议各在省、州府、县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各县教育事宜。
对于治安队成立,众人并无太大的抵触。毕竟,一个县城确实有许多事需要人手里处理。
至于在地方成立大理寺、都察院,众人就百思不解了。为何要在地方成立这些部门?难道侯爷要再现宋朝的冗官、冗员?
三省六部制可是施行了千余年之久,虽然本朝废除了三省,但该六部制并无太大的问题啊。众人皆是一脸的茫然,不知道刘卓想要做什么?
不待刘卓开口解释,耿直善谏的崔世英就开口询问:“敢问侯爷为何在地方设立大理院、都察院两部门呢?倘若各州县、以及省府皆设立两部门,侯爷可知会多出多少的官员呢?”
“崔先生不必这般,你先坐下吧,我会给诸位解释的。”
“我之所以设立两部门就是为了避免地方主官干预一县之审判、监察,使得那些大奸大恶之徒可以得到应有的审判。在座的诸位也都清楚一县知县的权力之大,所以本侯才会加以限制、约束。”
“各级地方县衙、大理院、都察院作为独立运行、互不干预的三大部门,各有各的职能。”
“大理院负责主要一县民、刑、商案件的审判;都察院则负责监督、纠举县署与大理院工作,防止官员有敷衍公事、违法乱纪的行为产生;至于县衙则负责县里的其他事项。”
“还有,各县、州府的大理院主官可根据本县案件的多少设置机构人员数量。人口多、案件也多的县则可多设几人,人口少、案件少的的县则少设几人。总之,各地方必须设置大理院与都察院。”
“至于冗官、冗员问题,诸位大可不必担心。我大明朝也就一千三百多个州县,一百四十府,多出些许读书人来当官倒也算不得什么。”刘卓一脸平静的将在心中多次完善的部门设置告知众人。
其实,刘卓关于两院的设置也就照搬了前世国家关于各级部门设置;治安队也就类似前世的公安局,不过现在的职能多了些。
“侯爷可否详述两院的职能呢?”邓德霖笑问道。
“好。”
“大理院最主要的职能就是审判权、惩治犯罪权、执行权、以及其他职能。审判权就是审理有关民、商、刑的案件,保护百姓、商号、其他组织的权益。”
“惩治犯罪权就是通过行使审判权,使得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维护公平正义;执行权就是负责执行发生效力的各类生效法律文书。至于其他职能,以后遇到了再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