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她回屋睡觉,心里想着,等她醒来以后,一定要去见婆婆。
她的身体不好,较之寻常人,更容易乏累,睡眠质量亦是不佳,浅眠多梦,每日需要睡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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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朝的商贸盛况空前,繁华遍布城乡,市场星罗棋布,无论行至何方,皆可见货物琳琅,交易鼎沸之景。
一位身材高大、肩宽背直的妇人穿梭于菜市之中,长发被木簪拢起,露出干净利落的脸庞,她挎着竹筐,步伐稳健有力,站定在一家摊贩前头。
“这位大哥,今年的杏子熟的挺早啊,瞧着就新鲜。”
“大妹子,我家的果子可是出名的甜,要不要来上几斤?”
方雅芹弯下腰,摸了摸硬软,又凑近闻了闻,心里便有数了。
“本来只想买一斤尝尝,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我就买上五斤吧,就是这价钱……”
“妹子你看看,别家都是这么卖的。”
“哎呀,你多让点,我下次还过来,再给你介绍新客。”
“我看妹子眼熟,常在这买东西吧,行行行,减上两文钱,就当是交个朋友。”
方雅芹挑挑拣拣,选好一称,正好五斤,不多不少。
卖果子的摊贩惊叹道:“哎哟您这手就是称,欢迎下次再来啊!”
方雅芹笑容满面,从袖中掏出铜板,数了数,递给了摊贩。
倒也不是缺这个钱,她就是喜欢讲价,打小养成的精打细算,改不了啦。
再说了,别人都讲价,就她不讲,她不就亏了嘛。
方雅芹多逛了一会儿集市,眼瞅着日头快下去了,这才回到家。
她听儿子说了,她这个儿媳妇,可是个体弱多病的娇娘子,她看儿子都觉得他生的文弱,更何况被他说娇弱的沈雪禾,怕不是手一碰就碎了。
反正,能不接触就不接触,能不在家就不在家,万一她把儿媳吓出个好歹,她儿子不就成鳏夫了。
方雅芹出身平民,家里人都有几分武艺,她也学了几手,加上身强体壮,在一次意外中,英雄救美,获得了陆旷的倾慕,嫁给了他。
所有人都说她是高攀了,方雅芹没觉得自己有啥高攀的,陆旷当年都二十七了,她都没嫌他老呢,是老陆自己死皮赖脸非要娶她的。
老陆活着的时候,她就不招京城贵妇小姐们待见,她们觉得她野蛮粗鲁,儿媳出身高贵,想必和她也不是一路人。
方雅芹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意,住在京郊,无人管束,比之前不知自在了多少,虽然没有以前大富大贵,但也不缺吃穿,街坊邻居也有人情味儿。
她走到家门口,想着自己的嗓门大,为了不惊扰到儿媳,她特意没有叫看门的李伯,放缓脚步,自行打开门,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