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倾城,名动天下。
她的容貌,是连宁元起都惊艳不已的。而且,就封赏而言,宁元辉,似乎更偏宠宁荷华一点。
正当众人在思索之际,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如同清泉一般,抚慰人心。
“父王,女儿不想留在耀州。”她缓缓走近,身上只披了一件薄薄的披风。一身红衣,显得张扬无比。
她的身上,还残留着鲜血,就连脸颊上,都是血渍。
宁荷华是赤着脚走进王宫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畏惧。
她早已不在乎别人瞧她的眼光了。
她的双目微红,像是被鲜血染就一般。
宁元辉瞧见她这幅模样,心下一沉,有些心疼。他起身,看向她,开口道:“你身子有恙,在耀州养病最为合适。”
宁元辉对两个女儿,向来是放养的。他见惯了两个野丫头这服模样,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可在外人眼里,纷纷感叹,这位长乐公主,恃宠生娇,被惯的不成样子,竟然赤着脚就来到这大殿上了。
还真是不知礼仪。
不过那一双玉足,倒是好看的紧,几乎让人移不开眼。
宁荷华注视着他,伸出自己的双手,上面满是鲜血。
“父王,女儿生了病。一日不以鲜血暖手,就浑身打颤。这耀州城内,全是北辰的子民。女儿不想伤害他们,不想成为另一个宁元起。不如,让女儿远去边关。以敌军鲜血温暖自己,即可缓解女儿的病症,也可以击退敌军,一举两得。”
宁荷华的声音冷静平淡,仿佛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她直言不讳的说出宁元起的名字,并且带着鄙夷。
大殿内,突然陷入了沉默。
对于宁荷华的事情,他们都多多少少听过一些。十六岁,便能镇定自若的发布屠城令的女人,怎么可能是等闲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