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懊悔不应该去要回那些钱;但是此刻后悔已迟。
「这不应该是我要考虑的问题,你应该自问自己要怎么样?」易中海越是愤怒;
对万兴邦来说就更欢欣。
「那么我把这些款项再给你;请你停止报案,这可以吧?」 易中海掏出现金。
他刚刚才收到手里尚未捂暖就又要递回万兴邦手里。令得他眼前一黑几乎被自己的愤怒给昏倒过去,紧咬住牙根才没有真的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万海洋,你占用了我这么多时间,耗尽了我的耐心,你给我的竟然只是原本就应归我的五百元?”
万兴邦嗤之以鼻。
若昨晚就能解决这事,只要五百就够了;到了今天,
事情已经不仅仅关系到五百元了。“你、你、你太过分了。”
易中海怒极,声音发颤。
看着易中海落魄模样,刘海中心中窃喜。
幸福来自于对比——看到易中海比自己更为窘迫,这使他对刘光天的恼恨减轻了不少。
“我几时过分过?”
“我何时提了具体数额?” 万兴邦嘲笑道。
易中海哑然——万兴班确实未曾明说具体的数额,但从一开始他就是讨钱的态度,如若不给,恐怕就要报案了。“我给你六百, 这回总满意了吧?”易中海咬牙切齿地挤出这些话。
就这样短短时间里他就亏失了一百元,几乎相当于他整月的收入,如同劳苦了一个月份白白努力。
“易中海,你猜想,如果真的拿走那些钱,官方将如何处置方刚?”万兴班并未直接同意。事实上,他内心深知由于年幼,方刚并不可真正定责——早在1951年的政策即说明未满12岁的不予惩处,到1954年后更是将年龄上限延长至13岁。这些当然仅指刑事责任,而非民事责任,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民事赔偿需要父母承担责任。
万兴班对此心知肚明,但是,易中海并不清楚内情。
他还以为方刚真的会入狱受责。
“七百,这样可以么?” 易中海强忍怒气妥协。
最后的结论定在了一千元上,此时万兴班这才露出满意的神态。“哎呀,这也太会挣钱了,这一眨眼的片刻万兴班居然又赚得了五百元, 贾东旭辛辛苦苦挣的全年薪水也没这般多。”
“嘿,这下大家都瞧见易中海的高超技能没用,在这一刹那间他又得多付出五百块钱啊!”
“万兴班简直就是我们的榜样, 如果能和他一样有手腕就好了。”大家情绪顿时激昂了起来。
1960年代的一千元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在这院子里的绝大多数人甚至连一千元都没见到过,更有不少人连积蓄几百元的水平都无法实现,眼见易中海掏出如此多的赔偿,不少人几乎要嫉妒疯掉。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那些钞票抢过来。就连那二位差役也是心有所感:这笔款项实在来的轻而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