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智走出殡仪馆时已是中午。从昨天早晨到现在他滴水未沾。可是他却感受不到一丝饥饿。他像一具僵尸,只剩下一个躯壳,而灵魂似乎已经死去。
这会儿,他不知有多厌恶自己,如果死去的那人不是她,而是自己该多好。是的,该死的是他方永智,一个窝囊肺。
你特么一个大男人竟舍得让老婆蹬着三轮车去卖面包,如果不骑那破车,也许就不会发生车祸,没有车祸,老婆也不会死。
方永智,你还算个男人吗?
方永智肠子都悔青了。他后悔让老婆一个人去做生意。可是老婆死了,再也回不来了,后悔并没什么卵用。
从殡仪馆到墓园大门口不过几百米,可是方永智却足足走了十几分钟,舅哥和大姨子已在门口等候多时,见方永智来了,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招呼方永智一起走。但方永智摆摆手,拒绝了。
他没脸见老婆的家人,他害怕见他们。他无法面对上了一大把年纪的岳父岳母。
舅哥他们打车走了,留下方永智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大门口。他的双腿实在无力支撑,便瘫倒在地上。
自己是怎么走到今天这步田地的呢?他脑子里乱哄哄的。
妈的,都是这该死的俄语。当脑海里闪现俄语这两个字时,他简直要抓狂。
如果当初高考多考上几分,也许自己就读了英语专业。换作今天,就算去不了美国,至少也可以去一个像样的外贸公司。
不敢想象,那将是何等风光啊。身着西装革履,俨然一个社会名流,或穿梭在各大社交场所,在灯红酒绿中翩翩起舞;或坐在写字间里,一边惬意地喝着咖啡,一边和老外谈笑风生,把酒言欢间签下一个个合同;当然,也可以穿梭于世界各地,坐着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每月拿着不菲的薪水,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想想都会美出鼻灯泡来,可是……
他方永智偏偏误入了俄语这个坑,进了大学俄语系,上了俄语专业。从此,人生进入了灰暗时代。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说得一点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