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注意点,帐篷的东西南北四个角落,还各放了一个半人高的竹筒,里面都插着颜色各异的干花 ,看着,还挺赏心悦目。
秦朗无声轻笑,在他接收的记忆中,还没见过谁的帐篷有这么干净清新过。
慕容璃不愧是皇家小哥儿,哪怕身处危险重重的异世,也绝不会让自己过得邋邋遢遢。
秦朗突然觉得,和这样的人搭伴生活也挺好,简单的日子,都能过得有滋有味,充满情调。
加上对方博学多才,聪明机警,若能与之配合,说不定,他二人在这蛮荒大陆,还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想到这些,秦朗瞬间不再抗拒,对方时刻算计着,与他一同离开荒原部落的事了。
便主动开口揽活儿,“我给你拆帐篷,你收拾其他东西。”
慕容璃闻声转头,笑着说了句“谢谢”,便将背篓放下,开始收拾东西。
秦朗也没耽搁,转身走到外面,就上手拆帐篷,不过两刻钟时间,他就将兽皮全部拆下,随手卷成一团,用皮绳绑好,放在一旁。
彼时,慕容璃也收好了其他东西,秦朗便将兽皮卷横搭在背篓上面,矮身背上,又接过小亚兽手里的一背篓东西,就让他抱着那四个插花的竹筒,一起离开营地。
只是才走出小院儿,慕容璃就不自觉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这个住了数月的地方,心中渐渐生出不舍。
虽然,他很讨厌荒原部落,却很喜欢自己一手打造的这个小天地,如今就要离开了,他恨不得生出法术,将此地变小带走。
不过想想,以后,等他们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自己还能靠着双手,再打造一个更好更美的家,便又欢快起来,先一步跑在了前面,“走吧!秦大哥。”
秦朗看着蹦蹦跳跳的小亚兽,唇角微微勾起,突然想揪兔子耳朵了,怎么办?
话分两头,二人走后不久,博也回了自己的帐篷收拾东西,他战力强悍,平时能打到的猎物不少。
所以,这临走之际,随便就收拾出一大堆物资,可惜野伤着了,加上他们人少,不能带走那么多东西。
博考虑片刻,便将兽皮,肉干,石制刀斧,石锅等贵重物品收起来,用整片帐篷包着,打算带回野的住处。
至于剩下的东西,他则是分给了几个关系较好的邻居。
大家听说他要走了,都万般不舍,纷纷劝其不要离开,更不要和野搅和在一起。
他们一直不能理解,博战斗力强,长得又高大帅气,为什么不找个亚兽生崽,非得喜欢野那个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