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横按照钟子恒的吩咐开车来医馆接方义,去钟家南幽园赴晚宴。
方义觉得自己穿一身钟家夏日保镖制服去赴宴,合规合矩,合情合理,却在跨出门槛的那一刹那被楚横给劝退了。
楚横说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容不得方义反驳。但方义也有他自己的想法。
在方义看来,他现在虽然已经名正言顺地接受了柳翁医馆,但在身份、地位以及名望上,还远远不能与柳翁相媲美,他不能就这样冒冒失失地直接取代了柳翁。
然而,楚横告诉方义,说这是钟子恒的意思,不论他现在有怎样的想法以及多少辩驳的理由,都尽量不要辜负了钟老板的一片良苦用心才好。
楚横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方义也实在是无力辩驳、无话可说了,他只好回房去换一身衣服。
若问方义平日里最喜欢穿的衣服是哪一件或哪一套,问了也是白问,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方义衣柜里的衣服都是姑姑慧子给他买的,以及在钟家做保镖的时候,钟家发的统一制服。
他从来就不讲究穿着打扮这些,只要干净清爽、大方得体就行。现在楚横突然间要他去换一身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衣服,倒是一下子给他出了一个大难题。
孙正华给他提了一个建议,派一个伙计去问一下楚横,今天晚上钟老板都请了哪些人在南幽园吃饭,都是怎样的身份,可以拿来参考一下。
方义觉得孙正华这个提议很好,赶紧让一个伙计去院门口向楚横打听一下。
不大一会儿工夫,那个伙计笑着跑回来了,说今晚钟老板那里并没有什么贵客,就是一餐家常便饭,一起进餐的是他的小姨夫赵时运。
孙正华一听,立马就笑着对方义说:“这不就简单了?只是家里人一起吃顿便饭,那你穿家常的衣服就行了,不用那么讲究,那么正式。”
方义眉头一松,心头一乐,赶忙从衣柜里随意取出一套夏天穿着舒服的家常衣服穿在身上,简简单单,大大方方。
其实,方义是练武之人,日日不离拳脚功夫的锻炼,虽然年龄还比较小,但身材已经练得相当好,别说家常衣服,就是随便把一床破床单披在身上,也够精神帅气的了。
楚横站在门口,老远就看见方义穿一身家常服出来了,干净整洁,大方得体,整个人显得既精神又干练,便满意地笑着冲方义点头。
方义上了车,楚横发动引擎,开车向南幽园的方向奔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