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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走私大案(1 / 2)

由港口的一条走私线索牵发而起,最终被破获的这起矿产品走私大案,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这起走私案,走私出口XX矿产品52万吨,偷逃关税5600万余元。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这起由省级相关部门联合督办的特大出口XX矿产品走私案终于揭开了面纱。

以王某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犯罪集团,其走私数量及走私涉税数字巨大惊人,如偷逃XX矿产品出口许可证招标费和资源保护费约人民币1.2亿元。

该XX矿产品是望海地区独有的矿产资源的一种制品,广泛应用于建材、汽车、航空、医药、农牧业等众多领域。

农业生产的化肥,人们开的汽车,甚至航天飞船,都需要有这种矿产品。

可以说这种矿产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因此也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战略物资。

由于XX矿产品的原石资源矿脉形成周期长、不可替代、不可再生,国家从90年代开始,对XX矿产品出口实行招标许可证管理。

XX矿产品出口需要通过竞标取得出口配额许可证,交纳许可证配额招标费和资源保护费,并经商品检验,向海关申报出口。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国家对部分规格的XX矿产品开始征收一定数额的出口关税。

而这种矿产品也逐渐的成为了国际市场的紧俏货,又慢慢的成为了走私分子眼中的紧俏“商品”,而以王某为首的走私集团也在此时应运而生。

在了解到国家开始对XX矿产品实行限制出口后,王某通过分析当时的国际市场,发现了其中巨大利润。

于是,王某开始组织走私集团。

他考虑到望海的这种矿藏资源在全国首屈一指,王某将自己的走私“基地”定址在距离望海二百公里距离的一个港口,然后开始进行大规模走私XX矿产品的犯罪活动。

王某的犯罪集团之所以完成了数额巨大的走私活动,其采取的走私方式为“假内贸,实外贸”。

“假内贸,实外贸”就是指走私分子在国内港口以内贸运输的名义装运XX矿产品。

并以此应付海关、海事等监管部门的检查,随后利用我国海岸线长的特点,走私船舶在公海海域转换内外贸标识,再直接将XX矿产品偷运到境外港口。

王某团伙的走私行动是如何使“内贸”在公海摇身变成“外贸”的?

王某负责联系XX矿产品货源,交由亲信负责将XX矿产品从产地运输到港口码头。

由专人在码头负责接货,记载货物数量,办理在港口的装货,交纳港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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