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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沉沦伍(1 / 2)

雷武龙摇头道:“炼尸一法,至邪至恶至毒,就是昔年的魔教也不敢轻试,一旦发现,必是身败名裂,丐帮究竟发了什么疯,竟干冒天下之大不韪。”

安忠义哼了一声,道:“玄天宗能是什么好人,说的话也能信么。”

周临风道:“人家人证物证样样俱全,听说那怪尸形容可怖,就算死了,尸身还是刀枪不入。玄天宗将怪尸摆在播州城门之外,来往见过的人,没有百万也有十万,还有什么话好说?”

苏荃道:“玄天宗也不尽是恶人,况且对事不对人,此事丐帮确是麻烦大了。”

雷武龙沉声道:“不仅这一事,刚刚自平江府(今苏州)又出了个案子,也与丐帮有关。”

花轻语道:“何事?”

雷武龙道:“平江府有个虎丘,不久前,来了一乞丐,带着头大熊卖艺,那大熊甚是灵异,能持笔写字,甚至默写唐诗。百姓都去看新鲜,这乞丐每日获利颇丰。这日,平江府的知府夫人凑巧也去虎丘游玩,见那大熊果然会持笔写字,也是称奇。她是富贵之人,气色与旁人不同,又带着几个官人,那大熊忽然看着她流泪。这夫人也是个七窍玲珑的,心知有异,叫人取纸笔,对那大熊言道,我乃平江府知府夫人,你若有有何冤屈,可对我言。那大熊提起笔来,就写了‘救我’两字,那乞丐见势不妙,当即逃走无踪。夫人将那大熊带回府衙,查看之下,竟是个人。”

林楚玉道:“采生折割之法?”

“采生折割”一词最早出自宋朝,是一种用活人器官祭祀的迷信活动,邪教徒把拐骗或抢来的儿童或妇女杀死,摘取他们的内脏、器官或四肢末端作为祭品供献给邪教神灵。

对这一犯罪现象,官府历来严惩不贷。后有乞丐,以此法炮制活人,故意制造一些残废或者“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同情,借此敛财。

雷武龙道:“是,那大熊持笔书道,我乃潭州(今长沙)人士,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熊血相胶粘,永不得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

安忠义怒道:“好毒的恶丐。”

雷武龙道:“此人还不算惨,据他笔诉,这些恶丐还有一法,唤作人犬,更是歹毒。需取三五岁的幼童,先用药烂其皮,使其溃烂尽脱,又割去舌头,叫口不能言。再取一大犬,剥下狗皮,称热将幼童包裹,只露孩头在外。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若孩童不死,则皮肉与狗皮融合一处,再拆分不得,遂成人犬。此法十不得一,害死十个孩儿,也未必能成一犬。若活一个,多则七八年,少则三五年,带去城里乡下,唬人来看,牟取暴利。”

花轻语心中不忍,眼圈一红,双手攥拳,绷的指节发白,气道:“世上竟有如此心肠恶毒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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