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开门而入的时候,叶心薇虽然心里早有思想准备,还是被刷新了认知。
玄关处的鞋横七竖八地放着,散发着三伏天气穿了七天没换,又腌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汗脚袜子味道。
客厅摆了一地的玩具,七零八落东一个,西一个。
茶几上的盘子,丢着几个干瘪的荔枝壳跟发黑的苹果核。
她扫了厨房一眼,水槽里的碗碟已经快堆成了山,盘桓着几只不离不弃的绿头苍蝇。
叶心薇曾经想给家里买个洗碗机,被张玫以洗得不干净浪费电为由,严词拒绝了。
以前是为了磋磨她,后来是不愿意便宜王雨。结果她俩只是几天不在,厨房就成了重灾区。
除了主卧跟书房因为门锁着,尚且维持着原样,其他的房间也是惨不忍睹。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误入塞纳河河畔。
她从前不知,这张玫竟如此邋遢。
怪不得当初刚结婚那会,聂楚笙坚持要与父母同住,四口人挤在那个拥挤不堪的老破小里。
后来叶心薇买了大房子,聂楚笙又百般讨好她,要把父母接来同住。
看到家里这个乱象,叶心薇第一反应就是,聂匡这几天不在家。
他一个大学教授,人前人后向来得体,不应该也这么邋遢。
但凡他在,这个家不会脏乱成这个样子。
可是,据她了解,自从聂匡入赘张家之后,从未有过不着家的日子。
这很反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你怎么才回来?”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嗓音,叶心薇蓦地回头,整个人立马原地退了两步。
看清了是谁之后,才稍稍舒了口气。
脑子里却不由自主想起了猴哥那句,妖怪,哪里逃!
张玫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原本枣红色的小卷被染成了绿色,不清楚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貌似刚纹的眉毛又细又挑又长,像是要飞出去,戳死旁边的人似的。
金色眼影,大红厚唇,高光打的满脸都是。
嘴巴一张一合之间,叶心薇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正在吃人的金角大王。
“说话呀,我给你打了那么多个电话为什么不回?居然还把我拉黑,胆子真是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