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立案调查的产品很多,而最终征收反倾销关税的也不少。
比如1988年,对龙国出口的42厘米以下小彩电进行调查。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后,认定龙国的企业确实有倾销行为。
决议在原有的关税基础上,额外征收15.3%的倾销税。
龙国这边的企业,认罚之后。
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结束。
仅仅一年过后,殴盟又对42厘米以上的大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
又是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最终又认定相关企业有倾销行为。
这一次还更加得寸进尺,额外征收的倾销税率高达28.8%。
龙国的彩电,再怎么物美价廉。
交了那么多关税和倾销税后,也变得价格不菲了。
所以龙国的企业们,终于不再忍耐,提起了申诉。
不申诉还好,一申诉……
殴盟拖拖拉拉,弄了三年多的时间进行复审调查。
其结果更加让人无语。
1998年年底,他们做出了最终裁决。
不是决定不再征收反倾销税。
而是不再区分大彩电和小彩电。
只要是来自龙国的彩电,统统征收44.6%的倾销税。
这种举动,哪儿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分明就是欺负人了。
你越不服气,他们就收税越多。
如此天价般的倾销税,摆明了就是要让龙国的彩电在殴州卖不出去,进而保护他们殴州本土的彩电企业。
既然殴盟如此蛮不讲理,龙国的企业们自然也不可能忍气吞声,最终官方出手与殴盟展开多轮磋商谈判。
最终结果,便是龙国的彩电企业,承诺价格、限制数量,在数量范围内的不收倾销税,超过数量的则要收税。
当然。
这个结果,自然也是很憋屈的。
但是在当时,已经是通过外交斡旋,所能获得的最好结果。
而按照龙国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条款规定。
殴盟要在15年内,承认龙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但他们显然不想太早承认。
否则也不可能在1996年,专门立法将龙国划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毕竟一旦承认了,就必须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平等对待龙国。
到时候,还怎么恣意妄为?
还怎么想反倾销调查,就立案调查?
想加收多少反倾销税,就收多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