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光道看着王三身上的札甲,以及他身后跟着的曹马。
这个小子已经拔刀了。
明军常用的雁翎刀!
加之他本人就是军户,这些日子的训练和忙碌之下,硬朗的作风,越发深入骨髓。
都不用王三发话,只要四周有人敢异动,他就敢下手。
“三子,你这是准备火拼吗?”种光道脸色不好看,越来越发现自己小瞧了眼前的小子。
这十几天,他种光道在攫取城内的财源,同时王三也忍着,装病不起,然后自己谋划了一堆的武器装备。
这份心机,就算是王二,也比不上他!
“种哥,这话说的。咱们是大同军,按照军规,只有犯法的军人和敌人的细作才是按律处置的。火并,那是市井地痞最喜欢用的词。别忘了,种哥,你可是千户,正儿八经的军职。如果你连自己的身份立场都转不过来。那么也就不用继续留在大同军了。
眼下是乱世,烽烟马上就来,隔壁的陕西巡抚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在澄城县做什么。
而现在,你却放纵那些地痞青皮,掳掠本地百姓,要害了我们最后的立身之所都崩解才甘心?”
王三也不惯着,冷冷的说:“当然,我也听说种哥最近正在忙别的事情,已经将事情交给下边人去办了。
或许,只是有些人办得不妥帖。
我听说有三十六人犯了大案,按律应该处决,来这里之前,已经放了我的别部小旗披甲拿人。
至于剩下的,都是窃盗财物的事,之后一一让他们去道歉赔偿,挨军棍处罚就行。
如果不在册内的人,按大明律处置。知县的大印,这会儿应该就在种哥手里。种哥,不如这会儿做个知县?给百姓还个朗朗乾坤?如何?”
种光道张了张口还想说话,外边突然传来嘈杂的声音。
不多时,一水披甲汉子走进来。
“三叔,有十六人携众抗命,裹挟三百二十六人反抗,现在已经诛杀一百三十七人,首级都在这里了。”
说着,五辆鸡公车被推进来,一堆的头颅丢在地上。
王僧咧嘴狞笑,左右都是血色,显然他们并没有按照王三的意思,直接简单的拿人,而是进行了株连。
只要敢反抗,直接杀。
“干得不错。”王三只是看了一眼,再看看他们,“兄弟们有伤亡吗?”
“嘿,就几个倒霉小子中了箭伤了几寸皮肉。剩下的……”王僧拍了拍自己胸口的甲,铁片叮当作响,“有甲在,二三十个汉子,不敢近身!杀他们,简直杀鸡取卵一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