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的时间因为工作的顺利而过的飞快,很快就度过了5个月的时间,我们作为分公司,产量还是可以的,不过偶尔材料是真皮的时候,刺绣起来就费劲,之前就因为又一次刺绣真皮材料损坏率太高被罚了款。
所以后续做真皮材料时都会用特殊的箭尾针去刺绣,才会好些。
我们一个月会放假4天,没事的时候我和王青青就会打车去海防的胡志明广场去游玩,那个广场是一个长型的公园。公里中间是越南古代的名人雕塑,再往里走是各种简陋的儿童游乐园,和国内一样有挖沙子的,过山车,当然起很小很短的那种,还有各种游乐设施,不过都很破旧。可能他们置办不起大型的新的设备。
这天我们像往常一样来到胡志明广场,却看到一群孩子围在一起。我们好奇地走过去,发现他们正在看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小女孩表演杂技。她大概11岁左右。
小女孩的动作娴熟而灵巧,引得周围的孩子们阵阵喝彩。然而,当她结束表演后,却没有一个人给她钱。
我和王青青对视一眼,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同情。我们走上前去,递给小女孩一些钱,并问她为什么在这里表演。
小女孩感激地看了我们一眼,说她家里很穷,父母无法养活她,所以她只能靠表演杂技赚钱为生。
听到这里,我们决定帮助她。我们找到了广场的管理人员,询问是否可以让小女孩在这里定期表演,并帮忙宣传。管理人员同意了我们的请求。
后来的几个月里,小女孩的表演越来越受欢迎,她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而我们也因此结下了一段特殊的友谊。
太好了,能够帮到别人是今生觉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虽然都不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