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总的最后通牒是:一个周,所有投资要是不能打回来,直接算账。
金总和阿龙可没任何情面可言,不会说因为没做起来,损失的钱就不算了。
由于一直对金总印象都不咋好,得知要算账,我还觉得他这人不行。
实际上,很快我就想错了的人是我,人家只是按照约定办事,没有丁点错。
一切,都是阿龙自己作死。
开盘之初,阿炳询问过我的意见,是否要同意阿龙拉人来干色播。
当时我让阿炳自己考虑,但由于我不参与,阿炳心头没底,也就以金总当挡箭牌,回绝阿龙拉人来干色播。
三楼色播每天进账那么多,阿龙很眼红,自认为就他的聪明才智,绝对能从这项目吃到红利。
然后,他就央求阿炳带他去见金总,要亲自和金总谈。
事已至此,且为了牵扯到责任,阿炳就带阿龙去见了金总。
为了让金总投资,忽悠老板,阿龙经验很丰厚。
丝毫不脸红,一阵吹嘘,说即将叫来的人干劲有多强,人有多聪明。
色播每天的进账金总都看得到,他也一直有扩张的念头,见阿龙说得那么好,就同意给他试一试。
不过,金总却不是那种三言两语就能忽悠住的老板,精得很。
投资可以,但却要约法三章。
总计两个周,每天最高投资一万。
两个周之内,阿龙要是不能将投资打回来并产生盈利,那所有的投资他就要独自承担。
这里的投资,说的是色播总计投资,没算期间打回来的钱抵扣。
简单点就是,一天一万,两个周就是十四万。
其中即便有进账,假如总计进账了五万,这五万也不会用来和十四万投资进行抵扣,剩下的才当做投资。
投资,就是十四万。
期间入账,只要没超过投资,就全算是投资所产生的利息。
面对这要求,我真不知道阿龙到底是什么地方来的底气敢同意。
因为,要是两个周就只打够十三万,亦或是十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距离约定的差一块钱,都不算阿龙完成约定。
没能达成约定,相当于他白给金总赚了十三万不说,自己还要将投资的十四万还出来。
后续仔细想想,面对这种霸王约定阿龙都敢同意,我推测大概率还是因为他看别人很好赚钱,想着别人一天进账就是十多万。
别人能的,他也能,一晚上就能将所有投资给打回来,丝毫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