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过没有,你搞出《中国好声音》能赚多少钱?”
“今年没赚多少,花了不少冤枉钱,明年能多赚一点。”
早在去年,夏风安排字节跳动公司的员工积极和《The Voice》的荷兰版权方TALPA公司联系。
经过数月谈判,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字节跳动公司以分期支付2000万美元获得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好声音”的所有版权。
夏风是重生人士,可以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他很清楚《中国好声音》会火,大火特火,他依稀还记得这档综艺节目火了之后,版权费价格暴涨,而且闹出了很多纷争。
最初,夏风有想过第一期《中国好声音》播放之前,知道制作公司买下独家网络播放权,后来,他仔细想想,觉得这样不靠谱。
之前,夏风想获得热播剧的独家网络播放权,他会提前布局,提前买下小说的影视剧改编权。
现在想要获得综艺节目的播放权,也可以先把相关版权买下来。
理清思路后,夏风提前找到“好声音”的版权方,签订协议,买这个节目在中国地区的所有版权。
如果夏风购买一两期的独家授权,授权费不会太贵,可他要求直接买断中国地区的所有版权,这让荷兰版权方找到抬价的机会。
……
2000万美元,“好声音”在中国的独家版权,贵不贵?
可以说贵。
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2000万美元买断中国版权,相比一年200多万元人民币的授权,真的太贵了。
也可以说不贵!
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它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
这一标价已经严重违背模式费占节目制作总成本约5%的国际惯例,比一年前的原价翻了几十倍。
经过艰苦的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
2014年及2015年,TALPA公司继续聘请专人在中国市场活动,试图鼓动其它制作单位抢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但未获得成功,该模式费也因此两年没有变化,灿星制作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然而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又一次成功挑动了一家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唐德影视,来参与《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竞价,这一次TALPA公司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方式,不顾灿星制作拥有独家续约权,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
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