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所人声鼎沸的酒馆内,众位酒客推杯换盏之际,有一位无意间提起了这个话题,很快便引来周围酒客的讨论。
“当然知道啊,这件事基本上整个巴斯克人都知道了。”
“我家就住港口附近,我能证明,早上刚起来那边就传来桑德的惨叫了。”
“不过桑德太胖了,那个军官打了三棍子桑德才疼得大喊。”
“不是打了三棍子桑德才喊,而是那个军官一秒就打了三棍子,桑德疼得都叫不出来了。”
这时一位酒客疑惑地问道:
“这些当兵的什么来历啊,连议员都敢打。”
“肯定不是本地的,本地没这么大胆的。”
“难道是米特兰来的?”
“好像也不对,米特兰的军队那天霍斯大人进城的时候我看过,没有纯黑的,而且那个盔甲虽然黑,但白天看上去直反光,一看质量就不错。”
“这个我知道。”
旁边一名商人打扮的酒客说道:
“以前拉纳跟米特兰没打仗的时候,我经常跑巴斯克到蒙德马桑的商路,在蒙德马桑进货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这些士兵,好像是什么黑色守望佣兵团的。”
这时一名酒客反驳道:
“什么佣兵团敢打桑德啊,更何况他好像管着港口的守军,还养着一群黑帮给他收各种税和保护费。”
“不不不,这支佣兵团不一样。”
那名商人摇头说道:
“我看了他们的宣传,他们在米特兰各地,还有巴尔登,格兰特等国都有驻地,人数好像到了三万。”
听到这个数字,众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三万人,也就是六个标准步兵团的士兵,这已经算是军队了吧。
“还有啊,这些佣兵团是有靠山的,好像叫什么约翰,是米特兰的伯爵,还是现任什么西南总督,管着山北边包括蒙德马桑那片地。”
“对对对,我好像听到那群士兵带头的一边打一边说什么约翰大人。”
经过商人这么一说,众位酒客的话题又从佣兵转变为约翰。
“你说约翰跟霍斯他俩谁官大啊。”
“我觉得应该是霍斯,人家毕竟是温达姆出来了,指挥米特兰国王的二十万常备军,论地位还是兵力约翰都比不了。”一位酒客言之凿凿地说道。
“我看未必。”
另一位酒客分析道:
“霍斯只是看起来强,但也只是虚的,我曾经打听过,那个霍斯是宫廷大臣,没有封地,手上的二十万大军虽然多,但不是他自己的,他的能力也无法指挥这么多军队,要不然早就打到罗格罗尼亚了。”
“而约翰就不同了,他虽然是伯爵,但领地比米特兰的伯爵大多了,手下的士兵虽然没有霍斯的多,但胜在他指挥有方,而且他的军队兵强马壮,出击迅速,一天就打通了边境山脉的南北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