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出一把三八大盖的刺刀,将脸上的胡子刮得一干二净。
邋遢男摸着光滑的脸面,偶尔触到几根胡茬。
感觉轻松不少。
他本是个讲究人。
即便在打仗的时候,也很注意自己的仪容。
只是因为得了失忆症,让他变成了一个超级邋遢鬼。
现在由于撞击使他大脑恢复正常,那么必须找回曾经逼人的帅气。
摸着自己乱蓬蓬的长发。
邋遢男人准备用刺刀刮去头上的长发。
他的手刚准备动,却被一只柔弱无骨的玉手给捏住了。
原来是金曼莎,她笑语嫣然,明哞皓齿,妩媚至极。
“傻子,不,不,这位英雄,我来帮你一把。”
她说着,从身上战术背包中居然摸出了一把剪刀。
由于条件反射,邋遢男子看到这把剪刀全身一个激灵。
邋遢男也不矫情,席地而坐,让金曼莎来打理他的头发。
这金曼莎手脚麻利,挥舞着剪刀一顿噼里咔嚓的剪发,将邋遢男乱蓬蓬的头发剪成了板寸。
此时的邋遢男还叫邋遢男吗?
只见他剑眉星目,国字脸,脸颊上有淡淡的络腮胡印,高鼻梁,大嘴。
深邃的眸子中,有着自信的神光,更有铁血军人的坚毅果敢。
虽然身上的衣服很是破旧,但掩盖不住他那逼人的帅气。
看着站起身来的邋遢男人,金曼莎“啊”了一声,捂住了自己的小嘴。
“哎哟,我的乖乖,这位英雄如此帅气,你在基地里当编外勤务兵三个多月,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哎哟,你身上臭死了,赶快去洗个澡,那边小溪里有水,你去找个水潭。”金曼莎一边在捂着鼻子,一边指着小溪。
这峡谷中有潺潺而流的小溪,沿着峡谷流向远方。
小溪旁边水草茂盛,这也许是这条峡谷中最好的风景了。
只不过这条小溪见证了刚才一场血腥的战斗,准确来讲是一场血腥的大屠杀。
邋遢男人来到小溪旁,捧水狠狠的洗了把脸。
脸上的污秽和汗水融入溪水之中,缓缓流向远方。
久违的清凉,让他的头脑更加清晰。
此时黑熊从死亡的警卫排士兵身上,脱下一身还算崭新的军装,递给邋遢男人。
“哥,暂时换上吧,看你的衣服又破又脏,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哥,这几个月真苦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