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扮朴素得和这里格格不入,可沈淮站在她身边,那份溢于言表的宠爱足以让这份违和变得无关紧要。
我缓慢地眨了眨眼,试图告诉自己这不过都是幻觉。可我眨得眼泪都下来了,那两人有说有笑的场景却依然清晰地扎进我眼里。
不是幻觉。
“阿辞……”闺蜜担心地握着我的手。
“没事。”我深呼一口气,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们走吧。”
我独自回到家,回到这个和沈淮一起住的房子里,机械地坐在沙发上望着茶几发呆。
这茶几还是我和他一起挑的,上面摆着我和他一起买的狗狗玩偶。
其实我不喜欢。
我不喜欢这种可爱乖巧的东西,我喜欢奇怪的,独特的,甚至是疯狂的、刺激的。
我曾经也是走路永远昂着头,把骄纵写在脸上的,肆意张扬的千金大小姐。
只是因为沈淮喜欢温和平淡,所以我学着收敛。而现在打破这份平静的也是他。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玩偶,冰凉的眼泪从脸上划下,落在心里却燃起火,炽热滚烫,烧得无法无天,把我和沈淮过往的那些爱意都烧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捧残灰。
我就那样一直在沙发上坐到天黑,然后面无表情地打开了股票软件。既然感情已经荡然无存,那就让这场婚姻回归到它的本质——利益。
3.
沈淮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但就像有人说过的——一个深爱对方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捕捉不到对方身上的变化。
他不规律的下班时间,多出来的爱好,喜欢的事物和说话的风格,以及看向我时不再热忱的眼神。
真是奇怪,当我不再将目光聚焦于他的时候,这些蛛丝马迹反而像潮水退去后露出的石头,尖锐又突兀。
后来我去查了那个女孩,叫林欣,二十出头,一个人在这座城市打拼。去年进了沈家的公司,干了半年,又当了沈淮的助理,业余的时候,还会在沈氏附近的餐厅里兼职。
怪不得沈淮没事儿就去那吃饭。
我看完把资料扔在桌上,半晌嗤笑一声。生活果然是戏剧,这算什么?霸道总裁爱上小白花?还真是浪漫得让人发笑。
只可惜,他们遇到的是我。
我这个人,睚眦必报。
4.
在又一次被沈淮以加班为由拒绝后,我平静地起身把准备好的饭菜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然后换了套衣服,打开了车库的门,开出我那辆已经落了些灰的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