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顶级高官,是帝国当然的宰相。
政事堂中,尚书令位置虽高,但无实权。
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的两位重臣。
但不管怎样,三人决策机制,是朝政管理制度改革上的一个巨大进步,有力的限制了一家独大的危险。
被广皇帝再次改造之后的三省六部制,也一举成为了影响大中华帝权统治的政府机构标杆,被延续了近千年!
具体的情形,就是下面这个样子。
门下省,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大隋帝国政权的决策机构。
门下省。
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门下省长官,初为纳言,现改称侍中,副职为门下侍郎,也叫黄门侍郎。
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
中书省。
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中书省长官,初为内史令,现改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又叫内史侍郎。
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草拟诏命。
尚书省。
最高行政机构,成为国家政令的具体执行部门。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副职为左右仆射,分管六部。
吏部。
六部之首。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领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尚书一人,侍郎两员。诸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员。
民部。
负责土地、人民、钱谷、贡赋之差。领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
礼部。
掌管五礼之仪制、学校贡举之法;负责科举、祭祀、典礼、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领礼部司、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四司分掌礼乐、学校、宗教、民族及外交之政。尚书一人,侍郎两人。
兵部。
负责军事之政;领兵曹 、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尚书一人,侍郎两员,诸司各设郎中、员外郎等员。
刑部。
负责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令司法、审计等事务;尚书一人,侍郎两人,具体审判另由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三司会审。
工部。
负责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之事务;领工作、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尚书一人,侍郎两人;具体事务则交少府监、将作监、都水监及地方府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