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到家,看到一个穿帽衫的人正靠着家门口的墙边站着。
季绥提着刚买的菜与叶枫并肩从电梯走出来,见到这个人,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你怎么找到我家来了?”
季绥只见过这个人两次,连认识都谈不上。
这个人名叫陶若,他是沈霆唯一公开承认伴侣身份的Omega。
长得白净秀气,眉眼特别好看,个儿也挺高的,就是有点瘦,是个本博连读的医学生,刚满22岁。
“想跟你谈点事情。”
陶若站直身体,看向季绥。
叶枫站到自家门前输入开门密码,先一步进屋。
陶若紧随其后,等门关上后才拿下帽子。
叶枫下意识地看他一眼,发现他的脖子受伤了。
“你先坐会儿,我要做饭,等一起吃完饭再说吧!”
季绥把菜拿到厨房处理。
叶枫给陶若倒一杯水,然后坐在沙发的另一端翻茶几上的书,都是季绥经常看的。
“我见过你。”
陶若边看手机边跟叶枫搭话。
“在哪?”
叶枫停下翻书的动作,抬眼看他。
那道伤明晃晃地映入眼帘,让叶枫想要给他贴一片创口贴。
“学校食堂,我跟你同校,不过,我很快就要出国了。”陶若也看着他,“我叫陶若,医学院的。”
“你读大几啊?我刚进去。”
叶枫的这句“刚进去”,像是进局子的感觉。
“呃!我是本博连读,已经读了四年,还有四年。”
陶若把手机放口袋,决定专心聊天。
“你应该很喜欢读书。”
叶枫继续翻书。
不喜欢读书的人翻书翻得很认真,只因为不想冷落客人。
换作平时,他早就陪季绥做饭去了。
“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可不得不读。”
陶若靠着沙发,语气里透着无奈。
“我也不喜欢,不过,习惯就好。”
叶枫因为季绥希望他读好书,所以,他愿意培养一个习惯。
他放下书,从冰箱里拿一个哈密瓜,削了皮切成小块,堆在果盘里放到陶若面前,“这个很甜,你尝尝。”他又拿来药箱,“我给你处理一下脖子上的伤吧!太扎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