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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四川泸县新婚夜命案(2 / 2)

警方首先对林宇接到的电话号码进行追查,发现是一部公用电话,无法确认使用者。这让案件的调查陷入了困境,但是警方并没有放弃,他们继续对周围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很快,有群众向警方反映,在案发当晚曾见过林宇和一个叫做王强的男子在一起。警方立刻找到了王强,但王强声称自己案发当天不在泸县,而是在外地出差。然而,通过进一步的走访调查,警方证实其案发当天就在泸县。

警方还在王强案发当天租用的面包车上发现了几滴血迹,经过化验,证实全部来自死者林宇。这个发现让警方更加确定王强与这起案件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警方对林宇的妻子苏瑶的调查也有了重大发现。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强和苏瑶长期有着不正当的关系,警方还查到他们在当地宾馆有近百次的开房记录。

原来,案发当天下午,苏瑶告诉王强,自己怀孕了,而且肯定是王强的孩子。王强和苏瑶商量后,决定让苏瑶先去打麻将,他则去找林宇摊牌。王强用公用电话把林宇叫了出来,将其带到玉蟾山上,并告知林宇苏瑶怀了自己的孩子,希望他能同意让孩子生下来。听到这个消息,林宇勃然大怒,两人立即扭打在一起。林宇以前当过武警,身手很好,王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林宇按在地上一顿暴打。

就在这时,王强看到车上放着一把铁镐,便抄起铁镐朝林宇头上砸去。等他反应过来,林宇已经倒在地上不动了。王强惊慌失措,又用铁镐连续击打林宇的头部和面部。确认林宇死亡后,他就地挖了个坑,把尸体埋了。做完这一切后,王强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过着他的生活,但是他的内心却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警方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将王强逮捕归案。在审讯室里,王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最终,王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来获得减刑,改判为有期徒刑 18 年。苏瑶虽然没有参与谋杀,但她的行为受到了强烈的道德谴责。在林宇的葬礼上,她抱着孩子出现,遭到众人指责。此后,她带着孩子离开了泸县,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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