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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再遇丧彪(2 / 2)

等疣老汉离开族群,他也不敢突破原有领地的范围来这里吃,索性在疣老汉离开前把这窝白蚁巢穴吃个干净。

刘畅卖力的吃着,等肚子鼓鼓,他循着族群的气味追赶过去。

跑到一半,刘畅鼻子忽然闻到一股腥风。

他心中警铃大作,慎重的停下脚步。

有肉食动物盯上他了!

而且是在疣老汉扫荡新领地的时候,主动进攻他这个疣猪族群的成员。

这是被逼搬家前最后的疯狂吗?

刘畅五感开到最大,仔细辨认着空气中腥风的方向,缓缓转身,对着腥风的来源处。

一只狞猫从青草中站起身,朝着刘畅缓缓走来。

‘丧彪!’

刘畅眼瞳微缩,没想到堵他的动物居然是第一次偷袭他的丧彪。

来得好啊!

我如今可不是吴下阿蒙了!

刘畅感觉自己的血液似乎燃烧起来,那是得见仇人,即将报仇的激动和兴奋情绪。

他第一次和肉食动物对拼,受伤,在生死存亡的边界反复横跳,都拜眼前的丧彪所赐。

要说没有后怕,那是骗人的。

无数次,刘畅想要和丧彪再打一场,堂堂正正的击败丧彪,一雪昨日之耻!

更是打破自己内心的恐惧!

对于刘畅而言,和丧彪再战一场,意义非凡 。

丧彪缓步走着,脚掌落在地上,没有丝毫声音,琥珀色的眼睛死死盯着刘畅,透露出坚定的意味。

它今天必取刘畅性命,让疣猪家族发疯!

刘畅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子环视一圈,脑海中闪过各种可能出现的场景,确定和丧彪的对战方案后,他猛地转身,朝着疣猪家族的方向狂奔。

他并非逃命,而是主动远离这处丧彪选择的狩猎环境。

因为刘畅看到了高耸的大树!

猫科动物极为擅长爬树,而疣猪不行。

哪怕他能击败丧彪,一旦丧彪爬上树,刘畅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活命。

所以,刘畅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战斗场地。

这是其一。

为此他特意朝着疣猪家族的方向跑去,就是故意迷惑丧彪,让丧彪以为他要向疣猪家族求援。

丧彪一定会追过来。

而猫科动物虽然爆发力好,但耐性一般。

以奔跑速度最快的猎豹为例。

猎豹全速奔跑,时速能达到惊人的115千米每时,但这种高爆发状态只能持续短短两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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