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服实在好看,布料看着不俗,绣纹精致,更隐隐有华光洋溢,绝非凡品。
可是毫无疑问,这人的长相更加不俗。
掌柜笑盯着公孙日月时,公孙日月也笑着看她。
她那颗平素冷漠、阴狠、凶残惯了的心狠狠一颤。
平时看腻了那些在苦日子里扑腾着生存的粗汉子,现在突然遇见这种宝贝疙瘩, 作为女人,掌柜觉得自己动动心很正常。
尽管她的皮相看起来能做公孙日月的娘,但她自己认为只是环境太恶劣,粗磨了皮肤,内里还是年轻着的。
公孙日月这一笑,让她改变了主意。
直接武力砍杀,也忒暴殄天物了。
“怎么,你不忍心,想救他?”心颤过后,掌柜说话的尾音也带上了一股娇滴,让她身后的伙计浑身一战,面面相觑。
掌柜羞恼地瞪了他们一眼,更踹了其中一人屁股,让其跌扑在冰雪里。
公孙日月还是笑眯眯的:“我是觉得他不该死啊。”
掌柜收拾了一下衣服,扭着兰花指:“若你想救他,也不是不可以。你留下来,我可以马上让人请大夫,”想到吴志城伤重不一定能救活,怕公孙日月觉得甜头给得不够,她转头指着身后的客栈,“以后这客栈有你一半。”
那些伙计听完一个个目瞪口呆。
“若我不肯呢?”公孙日月笑道。
掌柜也笑:“若不肯,我将你们两个都煮了。”
公孙日月努努嘴,不置可否:“畜生才吃人。好好的人你们不做,为什么要下贱,做畜生呢?”
下贱?
畜生?
这两个极具侮辱性的词让掌柜眼角一抽。
“好好的人,怎么说出这么难听的话呢?显得都不怎么可爱了。”掌柜冷笑道。
“实话啊,你以为我在骂你吗?”公孙日月挠挠头,有些无奈,“畜生就是愚蠢。”
掌柜的神色彻底冷了下来。
“来人,抓起来,把他的舌头给我割了。”她阴着脸道。
一声令下,几个伙计扑向公孙日月。
可是嘭嘭嘭!
也不知怎么回事,伙计们尽数飞了出去。
公孙日月面色不改,一甩衣摆,盖住两脚。
其中一个伙计懵懵地坐起来,呆了一会,感觉胸口火辣辣地痛,才感觉不妙,扯开衣领,露出胸膛,赫然发现一个血红的脚印!
他们刚才被踹了一脚!
速度好快!
“抄家伙!”不知谁喊了一声。
铮铮铮!
金属剐蹭的声音实在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