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生涯起伏
(一)与王莽的关系
刘歆与王莽在早年同为黄门郎时,便因共同的志向和兴趣结下深厚友谊。此后,王莽掌权,对刘歆大力举荐。刘歆在王莽的扶持下,在政治上不断晋升,成为新朝的重要人物。然而,命运的转折却悄然降临。刘歆为王莽新朝制定了 “五均赊贷”“六筦之令” 等经济政策,但这些政令的推行多以失败告终。据记载,王莽新朝对六种经济事业进行管制,即盐、铁、酒专卖,政府铸钱,名山大泽产品收税和五均赊贷。例如,在 “五均” 政策中,规定以每年二、五、八、十一月的物价为基准,按照商品质量制定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标准价格的制定留下了很大的官商勾结空间,根本没有达到平抑物价促进民生的初衷。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歆的子女先后因符命占卜之事受到牵累,被王莽所诛。这一事件让刘歆心怀怨恨,对王莽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在各种因素的促使下,刘歆开始谋划政变以诛杀王莽。然而,不幸的是,计划泄露,刘歆走投无路,只能选择自尽。
(二)在政治中的作为
刘歆在政治生涯中,曾多次展现出其卓越的才能和坚定的立场。当光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提议应毁汉武帝之庙时,刘歆援引经文大义予以驳斥,得到汉哀帝的认同。这一举措显示了刘歆对历史传统和文化价值的深刻理解与尊重。
而后,刘歆请旨设置学馆,宣扬古文经书,试图推动学术的发展和传承。但这一行动遭到了今文经学派的强烈抵制,致使刘歆无法在朝中立足,只能外放补吏,先后任河内、五原、涿郡太守。尽管遭遇挫折,刘歆却没有放弃对古文经学的追求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