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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确实很毒(1 / 2)

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律法非常的严苛,动辄就是割耳朵、削鼻子、斩手、斩脚、砍手指、砍脚趾等等一系列致人残疾的刑罚。

以为商鞅只制定出严苛的律法吗?他还从方方面面进行规定,什么能够去做,什么事决不能做。

那可不是类似现代的刑法!

在秦国变法之后,一切是为了军事进行服务,几乎将秦人从出生到死亡给安排得明明白白。

所以,变法之后的秦国说是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下,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在商鞅被五马分尸之后,秦国保留了商鞅的变法果实。

到吕不韦时期,秦国的律法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削减了一系列致人伤残的刑罚,许许多多之前犯了会死的过错也进行了放宽。

现代课本之上介绍陈胜、吴广起义,提到陈胜是因为服徭役失期,告诉众人已经错过时间,哪怕是去到了集合地点,全部的人都会被斩首。

后面,考古学者发现了一部分的秦律,提到失期并不会被斩首,充其量就是“罚甲一副”。

失期之后,全部的人会被斩首,有没有文字的证据?

反正失期只是罚一副甲胄是有文字证据的。

很多出土的竹简表明秦国并没有像西汉宣传的那么残暴,是不是一种新朝诋毁后朝呢?

然而,不管怎么说,秦军喜欢屠杀有相关的证据。

如:一场战役之中,某国前前后后只是出兵五万,结果战事结束后的秦军斩首十万。多出的五万首级是哪来的?

只要肯查相关史料,太容易找到相关的证据了。

今年晋军进行自卫反击战,止于目前杀死的秦军数量超过两万,死于屠戮或被掳走的秦国男女黔首数量不会少于十万。

正在“雍”城之外筑京观的晋军,他们用来筑京观的尸体或头颅,大多就是死于屠戮的秦国黔首。

哪怕是有点距离,站在城墙上的秦国君臣还是能够模糊分辨尸体,哪能看不出晋军并非只拿军人遗体筑京观。

因为看出怎么回事,秦国君臣真的被晋军的凶残吓到了。

诸夏列国进行战争,打得再凶也不会用敌国普通黎庶拿来干出筑京观的操作。

止于当下的历史之中,诸侯会盟攻打异邦,筑京观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晋人恨我们入骨啊!”秦君石感觉浑身上下哪里都冷。

秦人屠戮晋人,可是没有筑过京观啊!

对,秦人只是会将晋人的尸体吊到树上随风摇摆,视作一道美丽的风景。

现在晋人在干什么!?

晋人一车车地拉来尸体,在秦国的都城之外筑京观!

自己干坏事的时候,一般会很刺激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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