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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七十七章 感觉(1 / 2)

岳敖和秃子用找到的匕首,将几条狼后腿卸了下来,剥了皮,还冒着热气。

这里是死人场,刚才这群狼把死人的肠肚撕咬的到处都是,腥臭冲鼻,一片狼藉。我们就算再心大,在这也是在没胃口。

所以,我左牵黄右擎苍,在不远的一个背风山坡下,重新找了个地方。

这地方是裸露的岩石,离草木远一些,免得一会生着了火,再把山弄着了。

几个人,寻来不少的干柴,用火折子轻松点着了,以木头叉子架上狼腿,就在火上烤。

这个季节,狼的食物多得是,吃得好,所以,这狼肉还挺肥,火一烤,狼腿上便开始滋滋冒油。

传闻狼肉粗糙泛酸,不好吃,也不知道是我们饿坏了,还是这皮囊天生贱命。这新鲜的狼腿被火一烧,那股子冲鼻的香味差点没把我们馋虫给勾出来。

一人握着一把匕首,沿着冒油的狼腿上切上花刀,然后便一片一片切着往嘴里送。

嘿,那股子原始的烧烤味道,直下味蕾。也只有这时候,才能体会到一个阳人的乐趣。

“香,真他娘的香!”秃子烤着火,那冻僵的腿总算是缓了过来,这家伙一边吧唧着嘴,一边嘀咕道:“这要是有点孜然,再撒点辣椒面,那可就绝了。”

“要不要我再给你备上一箱夺命大绿瓶子?”岳敖那只独眼白了秃子一眼道:“你真以为咱们是来度假的啊。对了,卜爷,你一向是老奸巨猾,你瞧出来了没有,咱们这乞丐是的行头,到底是干嘛的?”

“什么叫老奸巨猾啊,咱这是七窍玲珑、颖悟绝伦。”我将一片带着狼皮的肉放进嘴里,正色道:“我估摸着,咱们所在的位置,不单单是关外,搞不好还是兴安岭。至于咱们的行当,恐怕是端盘子的……”

“端盘子的?”秃子用刀刮着狼骨上的筋膜递到嘴里,嚼的嘎吱吱直响:“不会这么惨吧,合着咱们就是服务员呗。可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饭店啊。再说了,我刚才粗略数了数,那死人坑里可十多个人呢,谁没事杀这么多店小二干嘛。”

岳敖一笑道:“秃子,早就告诉你,没文化要读书,你就不听。此端盘子的可非彼端盘子的。在清代关外,有着几十个大的淘金场,每个淘金场里都不下几百号人,每天端着金簸箕在水里捞纱巾。那金簸箕也被称为盘子,所以,这端盘子的,其实说的就是那些在金矿河套里卖命的采金人。”

“那就是淘金客呗!”秃子道:“西部大片里看过,一群人在河道里寻找金沙脉,找到了就拼个你死我活,最后有人胜出,摇身一变,腰缠万贯。”

我道:“端盘子和淘金客可有本质区别,端盘子的人八成都是外来逃荒活命的‘贱民’,在淘金场里,拿着微薄的收入,却要干最卖力的活。他们一般都是卖身给了官家,几乎和奴隶没啥区别……”

“这么惨?”秃子道:“老罗,你咋进看出来咱们是端盘子的?”

“你们瞧瞧自己的手!”我努努嘴道:“这端盘子的人,成天泡在水里,手上没有一点老茧,全是红皮,这叫淘金疮,冬天开裂,夏天红肿,我瞧过了,刚才这死人窝子里的,全都是这样的手。”

“娘的,那也太惨了!”秃子一条狼腿下了肚,又将另一条狼腿架在了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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