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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三方合作共赢(2 / 2)

“哟呵,来横的啊。行,我把账单给你爸,他大学教授工资高。”

“叔,你确定真的一点面子都不给我吗?”

“我确定。”

“那你可别怪我了,我...给你。”

“咦,你不是没钱吗?”

“哈哈,叔,我现在是没钱,但过了今晚,可能就有了。”

“可能?你小子又想打我什么主意?”

荣远河突然感到后背凉飕飕的,心想这小子是不是又准备给自己下套。

“叔,看你想哪儿去了。我的意思是,今晚见了那个丁三石,我保证未来钱会源源不断地来。”

“你小子又吹牛了吧?上次你说的那个邮箱,我到现在都一头雾水,你给我解释解释。”

“别解释了,晚上你就知道了。走吧,时间快到了。”

夜幕降临,城市的霓虹灯开始闪烁。

他们再次来到同一家会所,不过这次换了一个更加豪华的包间。荣锋打算在今晚向丁磊展示自己的实力。

此次会所聚会共有三方参加:荣锋和小叔一方,丁磊一方,还有电信局的张静局长一方。根据荣锋的规划,他将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方向把控;小叔提供资金和人脉支持;丁磊负责带技术和人员;而电信局的张静局长则负责牵头保证网络资源(互联网创业企业在初期发展时,拥有尽可能大的容量非常重要)。

既然是合伙做生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那么各方所占比例就显得尤为重要。

荣锋深思熟虑后认为,初期自己必须对项目有控制权,他和叔叔的份额加起来不能低于51%,这是底线,否则宁可不干。

为何如此执着于控制权?因为他深知丁磊在网易的发展过程中,从创业之初到千禧年上市,一直牢牢掌握着控制权。这种对控制权的执着,与后来的刘强东颇为相似。东哥曾放言:“如果我失去京东的实际控制权,我会毫不犹豫地卖掉京东,我没时间陪投资人玩游戏!”

由此可见,第一代互联网企业的创始人对创业公司的控股权极为热衷。即便公司在境外上市,他们也会采用AB股结构,即同股不同权,以确保自己的决策权。例如,京东在美国上市时,刘强东个人持股不到15%,却拥有80%的投票权。腾讯虽是最大股东,但整个京东仍由东哥拍板。

所以荣锋决定采取7:2:1的比例展开谈判,从一开始就将筹码牢牢握在手中,哪怕初期需要增加更多的投资金额。

小叔此时还蒙在鼓里,刚才还信誓旦旦地要让荣锋赔修车钱,现在不仅拿不到钱,还要再掏腰包,简直是挖了个深坑等他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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