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27章 引狼入室竟是亲人!1999年卢龙县“10·31”特大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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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引狼入室竟是亲人!1999年卢龙县“10·31”特大凶杀案(1 / 2)

1992年5月,费强、于辉夫妇从北国边陲——黑龙江省嫩江县迁居到风景秀丽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一直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场飞来的横祸会突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更想不到向他们伸出黑手的竟是自己的亲人。

北方的深秋,天黑的较早,才下午5点多太阳已经沉下了地平线。1999年10月31日是星期天,傍晚6点钟家住卢龙县交通局征费站住宅楼的职工张正分正与妻子、女儿一边吃着晚饭,一边欣赏电视节目。

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同楼口的少妇于辉站在门外。她神情异常,眼神中透着恐慌。在她的身后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你好,我儿子今天到你家来过吗?”于辉用着颤抖的声音问道。

张家女儿应声回答说:“阿姨,今天下午没跟你儿子一起玩。”

于辉在转身要走时,嘴唇一张一翕的动了动,但未说出什么。张正分觉得很蹊跷,于辉好像有什么隐情不敢讲,他便把于辉送下楼。这时他发现在楼梯口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于辉回头和张正分打招呼说:“大……大哥……您就别送了。”随之嘴唇又无声地动了几下。

张正分更加疑惑了,回到楼上对家里人说:“于辉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想求助我们又不敢说出来。”

张正分的女儿也说:“我看于阿姨的口型好像是让我们向110报警。”

张正分拿起电话向110报警服务台说明了情况。

3分钟后,1110值班民警王惠民、赵军等3人驱车赶到于辉家门口。由于案情还不清晰,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歹徒伤害或劫持人质,3名民警隐蔽在门口两侧,由没有着装只有18岁的民警王帅模仿童音叫门说:“于阿姨,开门啊,开门啊!”

随着门锁的打开,4名民警如同猛虎下山快速扑了进去,两名男青年挥舞着匕首企图夺路而逃立即被民警们打倒在地,而后铐上了手铐。紧接着他们又将钻到床底下浑身发抖的另一个歹徒揪了出来。

直到这时,民警们才发现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13、4岁的女孩双手被捆,嘴巴被胶带封住,主卧里还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被解救后,惊魂未定的年轻女子声泪俱下,手指一名歹徒鼻子说:“三儿啊,嫂子真没想到你会于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我们拿你当亲人热情接待,没想到却引狼入室。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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