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16章 为结婚竟害亲哥,1988年德惠县“4·10”松花江边腐尸案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6章 为结婚竟害亲哥,1988年德惠县“4·10”松花江边腐尸案(2 / 2)

又一条线索被否掉了。

一天一夜,侦查员马不停蹄往返于九台、榆树、舒兰等地,行程数百里,逐个访问被害人可能接触的人。然而,侦查工作毫无进展。

就在侦查工作陷于僵局的时候,县局领导和市局刑警大队领导同志亲自到朝阳乡指挥侦破工作,强调在搞好重点复查的基础上,注意发现“网外”的对象,找准矛盾点。即凡是1987年12月左右接触过刘凤春的人都要逐个找到,核实他们的接触情况。

据一群众反映,刘凤春失踪前后,他在舒兰县法特乡修表的弟弟刘凤学回家住过。然而,当侦查员找到刘凤学核实此情况时,刘凤学却矢口否认……

刑警队指导员周德林率两名侦查员赶到舒兰县法特乡找其亲属调查得知,刘凤学1987年12月中旬确实去他哥刘凤春处,不几天就回来了。

侦查员返回双和,刘凤春的大姐证实,刘凤学发案前后确在此住过。

侦查人员立即布置力量监控刘凤学。

在调查中了解到,刘凤学自和刘凤春分家之后,在法特乡租了一间房,开了个修表店。1987年7月份和法特一女青年佟某订婚。

原定1988年7月结婚。可因生意不景气,没挣着多少钱,房主将房子收了回去,这下结婚也出现了问题。

——刘凤学经济状况欠佳,有图财害命之嫌。

——刘凤学回避刘风春失踪期间曾到过刘凤春家。

——刘凤春失踪后,刘凤学将刘凤春的住房维修了,将他的粮也给保管起来。

——今年初,刘凤学曾拿一张写有刘凤春名字的卖粮票子,让村干部给取钱……

可是,二人分家后,刘凤学向刘凤春要一袋大米,因其兄不给而发生矛盾,刘凤学怎能为其修房呢?而且刘风春结婚亦缺钱,怎会把700多元钱的卖粮票子给刘凤学?

一个个疑点展露在侦查员面前,一系列迹象表明,刘凤学具有杀人作案嫌疑,案情趋于明朗。正当侦查员准备传讯刘凤学时,在法律的震慑下,走投无路的刘凤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