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41章 女儿目睹父杀母,1991年长春市“8·11”伊通河女尸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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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女儿目睹父杀母,1991年长春市“8·11”伊通河女尸谜案(1 / 2)

1991年8月11日凌晨6时许,吉林省长春美丽的伊通河水上公园微风习习,绿树娑娑。精巧别致的花坛里,夜来香、万年红、地瓜花、牵牛花,一簇簇,一丛丛,竞相吐艳,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像往常一样沿着水泥方砖铺就的甬道款步而行。当他行至河堤时,猛然发现清澈的河面漂浮着一个异物,定睛一看,啊!原来是一具女尸。

老者踅回身便向滨河治安派出所跑去。

7点10分,长春南关分局刑警队办公室。正在值班的李军副队长接到滨河治安派出所报案后,马上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并带领侦查员张大鹏、程赤,技术员聂洪生、于立军等人驾驶摩托车风驰电掣般驶往发案现场。

适才空旷清寂的伊通河北岸,渐渐聚拢了众多前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少。先后赶到的南关分局马世用副局长、刑警队笪凯队长、李军副队长和市局刑警大队崔英杰副大队长、技术科法医等人一面维持秩序,一面进行紧张的打捞工作和现场勘查。

尸体呈俯卧状浮在水中,尸体两侧各有一只紫色瓢鞋。死者年龄约在30岁至40岁之间,身高1.55米左右,身着由浅绿色、白色、紫色组成的马尾型图案的连衣裙,脚穿桔黄色尼龙袜。此外,未发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物品,河堤上也未提取到犯罪分子遗留的任何痕迹物证。表面上看,像是自杀,但细加分析,又不像自杀。

从现场情况看,如果是投河,那么尸体与鞋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因为其重量不同,故流动的速度亦不同;能不能是死者走路时精神病复发,不慎掉入水中?也不对,因为岸边有长长的铁护栏,根本不可能。

经验丰富的法医俯身蹲在女尸前进行尸检,他突然发现女尸的左额部有血肿现象,经解剖头皮,果然发现有大块血肿,他感到可疑,遂将尸体运至医院解剖。结果表明,淹死迹象不明显。极大可能是他杀。

南关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专案侦查。专案组认为,死者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第一步先要查清尸源。于是,在全市范围内发出了《协查无名女尸的通报》,并在14日《长春日报》第4版刊登了认尸启事。

启事登出的第二天,即15日下午2点多钟,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3名女同志陪同张家宁(男,42岁,医大一院食堂厨师)到南关分局刑警队反映:张家宁的爱人,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营业员米世英(女,41岁,住桂林1委5组)于8月10日早晨出去后一直未归,还将家中1500元现金及金项链等带走。看到“认尸启事”后觉得死者的身高、年龄、着装很像米世英,遂前来认尸。

正在研究案情的崔副大队长、笪队长、李副队长等人简单问了一下情况后,让他们辨认死者照片,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的3名女同志和张家宁看了照片后,都说死者就是米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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