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52章 不愿离婚遭丈夫虐杀,1991年榆树市“1·13”特大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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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不愿离婚遭丈夫虐杀,1991年榆树市“1·13”特大碎尸案(1 / 2)

1991年1月13日下午三点多钟,吉林长春榆树市的小学生侯俊利和他的伙伴何文举,带着假期的喜悦,朝榆树砖厂附近林带奔去。他们时而笔挺地倒在雪地上,再翻几个滚,时而攥起雪团相互攻击着。忽然,俩人惊立在一个血糊糊的物体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零碎的人体,他们不约而同地惊叫一声,撒腿飞奔而去。

很快,榆树市公安局刑警队的电话骤然响起。

一辆呼啸的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现场。通过勘查,认定这是一块从膝盖至下腰部的女性尸块。无疑这是一起特大杀人碎尸案,应及时寻找其他部分尸块,迟疑不得。刑警队立即派出警力,发动群众,以现场为中心由近向远,寻找其他部分尸块。不久,群众在砖厂附近水沟内找到了无头无双臂的第二块尸块。

当日晚,榆树市局会议室内灯火通明,烟雾弥漫,“1·13”特大杀人碎尸案的分析会正在紧张进行。局长唐云彪、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陈树先及办案人员在听取法医对尸体检验的汇报:被害人为女性,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约1.65米,生育过孩子,血型为0型,没有性侵迹象,进食四小时左右被害,胃内尚有未消化的糖蒜、辣白菜等食物,尸体已冻僵,无法验出具体死亡时间。

唐、陈二位局长听完案情汇报后,迅即作出指示:

一是成立以刑警队长安启范、副队长占柏生为首的侦破“1.13”特大杀人案专案组,负责此案的侦破工作;

二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寻找尸源通告。

三是召开派出所长、治保主任会议,发动群众,调查本市20至30岁走失的妇女情况;

四是与舒兰、扶余、双城、五常等毗邻市县公安机关联系,求得支持,查找尸源。

一场大海捞针似的寻觅战迅速在全市38个乡镇、4个街道、387个村的范围内展开。

摸底工作不断深入,搜寻之网越拉越紧。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审查妇女一万多名,其中查实走失妇女247名,经过进一步筛选,符合尸源年龄段的有158人,这158人由专案组逐个审查,严格把关。

功夫不负有心人,情况一个又一个地反映上来。

环城乡荆家村常某单身一人,行迹可疑。常于1990年11月曾带回家一个朝鲜族姑娘,20多岁,非法同居数月。尸块发现前后,该女人下落不明。这个情况在侦查员心中画上一个重重的“?”号。此女不但年龄与死者相仿,而且经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作为外地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她又是朝鲜族人,有偏爱咸菜的饮食习惯。专案组带着这些问题,循迹追踪,终于查明,该女家住梅河口市湾龙乡。当侦查员赶到梅河口时,该女正待在家中。

又有群众反映,太安乡有夫之妇孙某,27岁,6年前即离家出走,据闻与市某建筑公司工人王某在一起姘居,最近二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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