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5日,王梅在父母的绝情断义之后含泪与赵岐在蓝田县普化乡李家村成了亲。这是一个穷地方,来参加婚礼的乡亲们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赵岐身边的这位漂亮的“洋媳妇”。乡亲们的纯朴和善良深深感染着王梅。
到赵家之初,王梅孝敬公婆,服侍丈夫,料理家务井井有条,一点都没有城里姑娘的娇气。新婚不久,她便随家人一块下田干活,虽说山村的日子清苦一些,但王梅心里却感到满足。
然而,这种水中月镜中花的日子没过多久,新婚的气息渐渐淡化了。各种繁忙的家务开始让王梅头痛了,这种生活太单调了。相处的日子一长,认识加深,以往让王梅所忽视的习惯在赵岐的身上开始成为了缺点,比如赵岐的言辞木讷,不会说好听的话给她听,甜言蜜语就更别提了。
第二年他们的孩子出世了,王梅又要照顾老人又要看护孩子,她对这种生活状态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厌倦。
难道自己真的选择错了?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没有听父母的劝告,以至于如今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就在她心情烦闷的时候,一帮平时跟他们家有交往的村民缓解着她的不快。在这些人里有个名叫李宏的小青年,这小伙能言会道,很是精明。他早就倾慕着有着都市气息与众不同的王梅了,他注意到王梅近日来的情绪变化,便有意无意地向她表白着一些爱慕之情,胆大时竟然也说些甜言蜜语来逗她。而王梅听了却也不恼怒,这使李宏的胆量越来越大。
1992年秋的一天,李宏约王梅晚上在村外的草棚见面,王梅竟然没有拒绝。晚饭后,她心不在焉地应付完家务事,便匆忙赶到了约会的地点,一向老实的赵岐一点都未发现其不轨行为。在赵岐的心目中,王梅能下嫁给他,无疑是委屈了她,所以他对妻子的行为从不干涉,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妻子竟背叛自己做出了有伤风化的丑事。
李宏与王梅偷情之后,从口袋里取出了10元钱,递给了王梅。对于王梅来说这钱只不过是好玩罢了,在记者采访她时,她对记者说,即使李宏不给她钱,她也会以身相许的。
一夜风流之后更是肆无忌惮,从田边地角到逐渐公开,一切丑陋都顺理成章地被重复着。
终于有一天,他们的丑态被赵岐的侄女发现了,她忙不迭地向赵岐通风报信。赵岐闻听此事,犹如一声巨雷在他耳边响起,这怎么可能,一向温柔的妻子怎会做出这种丑事来呢?可他一想到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便不想张扬,以免被人们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