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17”恶性爆炸案。三年前,海南三陪女刘永玲遇到在深圳做保安的嫖客陈强,两人一见钟情,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畸恋。刘永玲真心寻求爱情付出了感情,又付出了金钱,但是当她打算和他结婚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于是……
刘永玲出生在海南琼海一个农场,父母都是农场普通的职工,家境一般。
13岁那年,刘永玲上了初中,早熟的她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一个老师,如果仅仅是暗恋也就罢了,她偏偏敢做敢为,大胆地向老师表白了自己的心迹。这件事后来被妈妈知道,她大发雷霆,痛打了她一顿,为此,她辍学了。辍学以后,她并没有像妈妈希望的那样学乖,而是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社会上游荡。终日和一群年龄相仿的男女东跑西颠,不务正业。这时,她开始了撒谎、偷窃,经常去小店赊吃的,她没有钱,妈妈就经常替她还债,每次还过欠债,她都要遭到一顿暴打。
一个平时在一起玩得很好的女友鼓动她,去偷邻居老头的钱,她们不谋而合,于是就合伙偷了老头的75元钱。
这75元钱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对于她来说,那75元不亚于一笔巨款,她就和好友商量用这些钱干点大事,所谓的大事就是离家出走。她早已厌烦了父母的管教,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揣着那笔偷来的钱,她来到了三亚。
然而三亚等待她的除了海阔天空,还有突然而至的重创。她投奔到那个女友的亲戚家,那个亲戚对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她哪里知道热情的背后却是一颗狼子野心。
几天以后的暴雨之夜,她被强暴了。
她的贞操就这样轻易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毁掉了,她哭、闹,可是有什么用呢?人地两生,她只有默默忍受痛苦。
那个人后来把她介绍到一家酒店,说是做服务员,可是到了那里,才知道哪里是什么服务员,是让她们做小姐。她想,反正自己已经不纯洁了,做就做吧,至少有吃有喝,如果能攒一笔钱更好。她把卖淫当成了一条生路。
算起来刘永玲今年刚刚27岁,这些年,她辗转奔波了很多地方很多场所,从事的都是那种原始肮脏的行当,究竟和多少个男人有过交易,连她自己也无法说清了。她那一行的,大多都麻木了,无异于行尸走肉,可是刘永玲却在心里一直有着隐隐的渴望,和那些男人鬼混的时候,她时常会想起曾经爱过的那个老师,可是她再也没有机会见到过他。即使见到他,她也无法面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