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3日上午10时。
铃……铃……,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室内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值班员抄起话筒,“农安县龙王乡翁克桥下发现碎尸。”话筒里传来急促的报告声。
5分钟后,一辆警车从市局大院急驰而出,直奔长白公路而去。
车轮飞滚,卷着一路烟尘的警车在长白公路35公里处的翁克桥头停下,市局刑警大队的领导、法医、侦查员走下车来。这里已聚集了不少人,有先一步赶来的农安县局的领导和侦查员,有当地的干部和群众。
摆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具无头的男性尸体的躯干和被截断的两条大腿、小腿和一双脚。
杀人碎尸,手段残忍。
当晚,太平池水库派出所灯火通明,烟雾缭绕,有关无头碎尸的案情分析会正在进行。年轻的法医在做尸检报告:“死者为男性,血型为0型,身高为1.72米左右。年龄40岁至50岁之间,头部离断处前短后长,不带喉头。上身有30多处刀伤,均是死后伤。故此可以断定致命伤应在颈部以上。下水时间一至二天,死亡时间三至五天。”
法医报告完了,人们却缄口不语,显然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查不到尸头,仅凭死者身上穿的一件“人参花”牌汗衫和包裹尸块的印有“中粮”字样的带补丁的麻袋去破案,谈何190容易。更何况这里地处公路旁,南来北往的车辆不计其数,一时很难准确地划定侦察范围。
6月4日,农安县公安局请示县委、县政府批准,临时将太平池水库关闸,把灌区河道的水放干。侦查员们顺河道找了30多华里,仍不见尸头。看来,狡猾的罪犯把尸头抛到另外一个地方了。
发动群众调查摸底工作开始了。农安县局抽出40多名干警到发案现场附近的乡、镇和农场走访群众,调查摸底。对外出做工、经商、探亲访友等外来暂住人口中下落不明者逐一进行查找,结果一无所获。于是县局决定进一步扩大范围,出动全县干警在农安县以西的13个乡进行第二轮摸底,结论是死者不是农安人。
下一步该怎么办呢?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里,主管刑警工作的副局长王子桐坐在办公桌前,一支接一支地吸着烟。纷繁的思绪在他的脑海中翻着。他的心被一个公安干部特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烧灼着。面对着凶残罪犯的挑战,如果不给予有力的回击,有何颜面见乡亲父老?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凶犯逍遥法外,即使是大海里捞针,也非把这根“针”捞上来不可。想到这里,他猛地掐灭了烟头,大踏步地走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