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04年12月2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东风胡同的一间平房里发生了一起命案。22岁的汪浩在得知自己被抱养的身世后,目睹生父和养父两个家庭巨大的贫富差距,心理渐渐失衡,开始嫌弃贫寒的养父母。最后,因养父母无法满足他出国的愿望,他竟将含辛茹苦把自己哺育大的养母残忍地杀死在家中。
1979年2月,黑龙江省克山县一个小院里,汪永福家的第四个儿子汪浩出生了。他的出生并未让父母有丝毫的惊喜,因为在他之前,父母已经生下了三个男孩儿。汪永福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本来就很贫寒,现在家中突然又多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汪永福一筹莫展。无奈之中,他想到了自己年已三十尚未生育的弟弟汪永禄夫妇。
汪永禄和妻子刘秀梅与哥哥住在同一个县,夫妻俩结婚五年,因不能生育,早就想抱养一个孩子。这年11月的一天,汪永福想把小儿子过继给弟弟弟媳的想法一出口,汪永禄夫妻就高兴地答应了。
兄弟俩达成一个口头协议:为让汪浩将来平静地生活,必须对他隐瞒身世,任何时候哥哥都不能从弟弟那里把儿子要回去。
在爸爸、妈妈和“大伯”、“伯母”的双重宠爱下,汪浩渐渐长大了。可能是嫌自己家太冷清,没有玩伴儿,小汪浩总是喜欢往“大伯”家跑,跟哥哥们在一起开心地玩耍,常常到了晚上也不愿回家。爸爸妈妈过去叫他,他便钻到哥哥的被子里不出来,赖着不想走。
1984年,汪永福的大儿子高中毕业后到青岛打工,他发现当地的粮油贸易挺红火,就将信息传递给了父亲,汪永福便于这年底去青岛做起了粮油生意。他将黑龙江的大豆倒腾到青岛出售,又将青岛的海产品倒腾到黑龙江。
1987年,有了一定积蓄的汪永福注册了一家农副产品贸易公司,然后把家迁到了青岛。临行,汪永福一家抱住汪浩洒泪而别,并给弟弟留下了500元钱。说以后有什么困难就给他写信,千万不能苦了孩子。
可是那时电话还没有普及,兄弟两家开始还通个书信,后来渐渐地,汪永禄就断了与哥哥一家的联系。
汪永禄深知儿子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只有以加倍的爱来呵护他才能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因此,他和妻子对小汪浩是百依百顺,宠爱得近乎没有理智。儿子要去东他们不往西,儿子要月亮他们不敢给星星。夫妻俩节衣缩食,舍不得吃一口好的、穿一件新衣服,省下的钱都用来满足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