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要麻烦你。”项安道。
“老大!您让我办事,那是我的荣幸,怎么能叫麻烦呢?您说吧?先从哪个城开始打,只要您的名号一亮出来,大伙们保证马上从四面八方集合起来!还有那个Q,只要您动真格……”
“……不是,不用!”项安咳了一声,立即打断道,“是这样,好像还留着不少存款吧?”
“啊!您是要从经济领域着手?这方面我……”
“咳!不是……我只是……”项安说着顿了顿,终于还是干咳一声,厚着脸皮道:“随便你怎么想吧,以你的名义替我在黎城置办点产业,一是在西城区美食街给我弄几家好店,二是在C08柱附近买个可以住的地方。”
“是!属下这就去办!”
“……”
电话挂断。
项安有点头疼。
这帮崽子,过了这么久,还是老样子。
要不是那笔钱他绝对不能亲自沾手……
算了,管他们那帮孙子!
就算凌乐答应交往这件事简直跟玩似地,那也是交往!
先下手为强果然还是有道理的!
……
项安虽在黎城大学挂了一年名,可真正踏入黎城,还是在昨天。
他是一路追着狸鸦的活动痕迹来到这黎城的,所以暂时还没有固定的住处,只是在“船坞”落了脚。
“船坞”是提供公共入网设施场所的统称,类似于旧世界的“网吧”与“旅馆”的结合。
总之,也正是因此,一旦账户余额吃紧,他甚至连继续在里世界活动都做不到。
没错,他是有钱,他也可以让属下以别人的名义、用他的财产买下一些东西方便他使用,但是他就是不能和那笔庞大的个人财产有任何直接联系。
因为那个杀死过他一次的家伙,还好好地活在这世界上!
一旦他被发现还活着,免不了又是一次麻烦。
所以,个人的经济问题,还是只能由自己来解决了。
想到和凌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猎人酒吧,项安又有些蠢蠢欲动。
她愿意和他组个团队接任务吗?
会不会嫌麻烦?
会觉得好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