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遗摇摇头:“遗弃的遗。”
“小伙子心里有怨气啊。”
李遗苦笑道:“我能有什么怨气,一个被父母遗弃的人罢了,养大我并给了我名字的人现在也下落不明,我又成了被老天遗弃的人。”
老丈伸手把桌子上的水渍全部抹掉,啧啧道:“亏你还是读过书的,不知道遗弃的遗,也是遗之千金的遗吗。给你起名字的人,有心的。”
李遗不为所动,他在读书一事上虽是夫子所说的读不透,却记性极好,识字背书许多,即使不知其义也能背诵全文。解文着作不行,识词解字他确实是在行的。
遗弃也好,如千金之遗也罢。能对当下处境有益吗?无用的谈资罢了。
老丈见少年不理他,转而去端详少年身上的伤痕,头上的伤痕早已包扎妥当,虽出血较多反而并无大碍,反倒是身上的累累伤痕看得老丈都揪心不已。
“你的婶婶的问题,严重但是不紧急,你的问题不严重但是比较紧急。”
李遗终于喂完了粥,端起了自己的碗。
几名孩童收拾好碗筷,带着双婶儿去了后院。
少年与老丈对坐,老丈难得地没有再抱着酒葫芦,正色道:“我昨日就来了,不过你小子拖着一身伤回来就睡我也说不得什么。”
李遗回想起他去城门时门口似有一人:“老丈是来打酒的?”他又指指老丈的酒葫芦“打到酒又为何逗留,又好心帮助我?”
老丈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手指夹起桌子上一黑黢黢的物件儿,正是他硬塞给柳青又被柳青留下的东西。
老丈掏出火折子,慢慢地烘烤着这黑黢黢的一团,屋子里渐渐充盈着一股奇怪的味道,似臭非臭,也称不上好闻,但也未让人不适。
待那黑黢黢的一团渐渐融化成胶状,老丈腾出一只手拉过李遗,不由分说地扒掉了李遗的上衣。
老丈的手劲儿出奇的大,根本不似一个酒鬼该有的体力,李遗未及反应与挣扎便赤裸上身,露出了前胸后背上密密麻麻的乌青伤痕和红紫色创口。
老丈将那团融化的黑胶在他的身上不停搓动。
胶状物炽热的温度始一与皮肤接触使李遗十分不适,伤处因为新的刺激而再度发作起来,李遗却没有挣扎,他从给双婶儿求医开始就选择了相信这位老丈,那就没理由制造意外的麻烦。
在他怀疑自己后槽牙都要咬碎的时候,他终于有了不一样的感触。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一股药力从毛孔侵入了身体,那些连抚摸都要吃痛的伤处如干涸的土地汲取甘霖一般,传递给大脑酣畅惬意的表达。
前一刻还在吃痛冒冷汗的少年一下子放松了身体,他几乎要呻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