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华在书房里左右苦等,可是等了一柱香的功夫还没见到儿子的身影,心里不免对于氏有了几分不满,认为她连这样一件小事也没做得好,忘了自己之前使人去孙氏那儿叫人时也被打了个回马枪,站起身来在原地跺了好几步,这才忍不住跺了跺脚,唤了人一道出了书房门往外头走去。
院子外头的太阳毒辣辣的,于氏见着叶正华过来时却也没有受到惊吓,只是见了他黑沉得犹如能滴下墨汁来的脸,心里暗自窃喜,她和叶正华夫妻相伴多年,对自个儿的秉性多少也是清楚的,知道他虽然是爱女子独立自主,可是骨子里头喜爱的却是和精明干练的女子完全不一样,而是喜欢那种柔情似水,好似乔氏一般的女人。
这两句话听起来十分矛盾,可是却又恰恰好的反映了叶正华其人的性子,欣赏精明的女人,希望自己的妻子能担起管理一家的责任,性子不要太过绵软,要有一定的手腕能力;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心里最喜爱的却是那种温柔纤细的女人,这么些年,他的这个小特点,早被于氏摸得一清二楚了。
因此管理起家的时候,她是雷厉风行说一不二,从来不让后宅的事情叫叶正华cao心,除了唯一的男丁叶明朗之外,她没出过任何的岔子。可是在私底下面对丈夫时,她却不介意露出小女儿的一面,因此这么些年,虽然后院里出过不少的女人,孙氏也是生过男孩儿,但她的地位却一直没动摇过。
叶正华瞧着于氏脸上的惶恐,整个人虽然年过三十,可是保养得宜,瞧起来也不是二十几岁而已,正是女人最为美好的年龄,成熟的风情比二八女子多了一股令人着迷的韵味,现在露出这样略带害怕而又有些期待的样子,倒是有如一朵清秀的小白花般,惹人怜爱,他来时满腔的怒火不知不觉散了一大半,也没有了兴师问罪的模样,只是有些无奈的问道:“夫人,为何朗儿还没有过来,我在书房都等了半天了。”虽然态度软了下来,可是问到后来又不知不觉语气强硬了起来,多少带了丝不满。
于氏自然是听了出来,心里冷笑了一声,面上却愈加露出柔弱无依的神色:“老爷,朗儿的性子你也是知道的,妾身已经使人去唤他,可…”她说完低下了头来,露出一方洁白修长的脖子,看得叶正华心里一动,眼神不经意间瞧到她保养得宜的手轻轻抹了下眼角,可是心里却不期然的想起另一个,那个女人的手不如她一般肤如凝脂,可是却同于氏的丰润象征着富贵的手不一样,而是纤细修长,骨节分明,可是掌心带了些细茧,不用作态也叫人生起了几分怜惜之心。
想到这儿,他神态不由恍惚了一下,连于氏有意无意中表示叶明朗娇纵无双,不将她这个嫡母放在眼里的暗示话都漏了过去,只是自顾自的沉浸在了回忆里头,间或还露出一丝怀念的笑意。
于氏手紧紧的捏了帕子,眼睛里露出怨恨的神情,身子也轻轻有些颤抖,这下子不用再装也似了个十成十,可是叶正华却没有再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