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速走到他的面前,去拿我的东西,确实,现在带在身上的,没有一样是值钱的,但对于我确是有意义的。
“娘类个脚,你还收着,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他伸手把我的东西扫落到地面。
我收好东西,我心想他已经知道我没钱了,所以在这里也呆不下去了,索性走吧,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向外走。
“娘类个脚,娘类个脚。回来,给我去买只烧鸡来,老子还没有吃饱。”
我犹豫了一下,转过头来,见他拿出一叠缅币,放到床上。
集市并不远,很快就买了回来,回到小屋的时候,他已经睡觉了。
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一个多星期,他的脚上的伤慢慢好转,拄着拐,行走与常人无异。他每天要我给他买吃的,用的,每次给的钱刚刚够,如果有找零,他都会要回去,每天只有等到他吃完后,我才能吃,不过基本是能吃饱,相比在山里的日子是健康且幸福不少。把他的东西归置了一下,腾出一片空间,白天是活动空间,晚上在这里打地铺睡觉。
看得出他这个人看起来很凶,但并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