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瓷分为几个阶段,各个阶段底款都不同。新中国建立后,景德镇的制瓷业很快得到恢复,这一时期瓷器底款特点是新旧并存。部分瓷器沿用民国时期底款如“江西徐生记出品”、“江西吉昌社出品”等等,还有部分瓷器使用公司(瓷厂)款。
如 1948 年 8 月,景德镇第一家公营瓷厂--建国瓷业公司成立,初期使用“江西建国瓷业公司”底款,1950 年改为建国瓷厂,随后使用“景市建国瓷厂出品”底款。1956 年以后使用“建国瓷厂江西出品”底款。建国后不久,有些瓷器底款出现“景德镇制”篆书方款。至于由谁设计,由谁最先使用,目前尚无法确定。
一般而言,“景德镇制”篆书方款的使用应该不早于 1954 年,不晚于 1955 年底。
之后就是改造时期,将原有的私营经济改造为公有制经济,景德镇的私营瓷厂和作坊也开始接受改造。这一时期的瓷器底款特点为圆印章式,有的加有瓷厂数字序号,此时“江西景德镇名瓷”底款较为流行,文字排列可以分为自左至右式和自右至左式。
在这时期有,合作社款,如表明合作经营性质的“江西鹰潭混合生产合作社出品”;表明合作地域层级的“景市一区二手工业社出品”;表明合作生产环节的“江西景德镇市陶瓷加工第一生产合作社”。
还有序号瓷厂款,景德镇完成了制瓷业的公私合营,随即对全行业进行了相应调整:将 13 个老合营瓷厂与 6 个新合营瓷厂合并,组建成裕民瓷厂、国光瓷厂、华光瓷厂、民光瓷厂、新和瓷厂、华电瓷厂等 10 个公私合营瓷厂。
其次还有外销瓷器款,当时根据外销产品的需要, 瓷器底款一般为“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两行印章款,楷书篆书皆有,还有部分为“乾隆年制”四字两行楷书印章款。此类款式多用于外销高档陈设瓷器中,内销的这类瓷器较为罕见。
往后就是大跃进时期,因为1956年文字改革已经完成,故此时期“江西景德镇名瓷” 款、“合作社”款以及序号瓷厂款的文字基本上是自左至右,自右至左的极少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