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焱’、‘琼光’:“......”
他们已经习惯林尔言语间不把自己当成传奇的离谱操作了。
可能是平时演习惯了吧.......
‘琼光’解释道:“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他们给一些买命钱。”
“或者直接就是帮我们打工‘挖矿’,进行后续的收益分成。”
林尔一听,顿觉还得是成名已久的传奇。
经验就是丰富!
“那就这么处理吧。”
他转头对着豪胜队的人道:“你们同意吗?”
对于林尔的提议,豪胜五人并没有很意外。
这属于常规操作,或者说,约定俗成的操作。
以面前这三人的实力,必然是要前往新世界的。
尤其是那个背锅的,简直深不可测!
哪怕队伍中的感知系夜樱探查了半天,也只探查出一个“故意”漏出的二阶和点魅力值。
除了这两个假属性,其他的东西不是???,也没有什么参考意义。
所以他们才那么淡定,因为对方不太可能选择送他们回家。
反而是那种与他们实力相当的,他们才需要担心是不是只能拿一个保底奖励。
打败他们的人实力越强,他们越心安。
难得进秘境一趟,不捞一波回去,只拿个几万积分的安慰奖,有什么意思?
这不跟进了金矿,却啥也没捞着就出去了一个德行吗?
“可以,只是......你想要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
豪胜慎重问道。
“签订什么类型的契约?有什么说法吗?”
林尔纳闷了。
‘冰焱’解释道:“黑吃黑这种操作,虽然是约定俗成。”
“但是其中的门道有点复杂,水比较深。”
于是,他详细的给林尔解释起了一些案例......
有关于契约“仙人跳”这种事情,在义务教育中其实都多有普及。
电视上也会经常播报有关防诈骗的小知识。
以及遇到了类似情况,作为败方应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这是胜利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对败方也很有利。
比较讽刺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双赢”。
比如败方,一次性花一定的积分,买命这种操作。
事实上,因为这么干的人太多。
为了定价合理,甚至还有人根据不同人的实力水平,给每个人的‘命’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