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审判长狡黠地一笑,“你这两个问题问得好,应该也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而且,我也有了答案。
不过,我想先听听你自己的见解!”
真是“狡如狐”啊!凌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不过,他不回答也罢,自己正好可以自由发挥,畅所欲言!
“谢谢,谢谢审判长给我自由发言的机会!
第一个问题,我们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觉得,依法治国绝不只是为了用冷冰冰的法律来约束管制公民,法律只是治国的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应该是让社会运行有序,让人民安居乐业。
也就是说,依法治国的本质是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天下百姓的福祉,简而言之,就是以人为本!
第二个问题,我们的领导人在各种重要的会议上经常强调什么呢?
就是四个字,以人为本!
所以,我刚才提出的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二为一,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一致的!
今天,我在这里想说点良心话,实在话!虽然我们的领导人一心想着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但是,我们这个社会,有很多地方,很多单位,尤其是执法部门,很多时候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他们只是机械地、冷酷无情地去执行法律法规!
就拿法院来说,且不说自建国以来,全国各地有无数千奇百怪的冤假错案,就是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公平公正判罚的案子。
有几个案子的判罚结果是有考虑过犯罪嫌疑人家庭或者个人利益的?几乎从来没有!
我们的法官在审案时,有几个曾顾及犯罪嫌疑人家庭或者个人利益的?我可以负责地说,凤毛麟角,比大熊猫还稀有!
几乎所有的法院、法官在办案时,都是机械地去比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然后机械地给出判决结果!
同志们,尤其是今天在座的各位法官,我们真的就应该只能是这样子办案吗?
我们的工作指导思想符合依法治国的真正目的吗?和我们领导人一再强调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吻合吗?
最后,我想申明一点的是,我今天这样说,绝不是为那些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他们触犯了相关法律,理应得到相应的惩处。
尤其是那些骨子里就透着邪恶,真正罪大恶极的坏人,如果为他们开脱罪责,就是与人民为敌,天理难容!
我真正的期盼是,人民法官要为人民,你们在办案审案的时候,要对人民高度负责。
不仅要尽可能地避免冤假错案,而且办案时既要体现力度,也要展现温度!
尤其是对那些本性不坏,偶然间一时糊涂失足落水的年轻人,我们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治人为辅,救人为主!
任何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包括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大家都只有匆匆几十年的光景。
韶华易逝,朝如青丝暮成雪!
普通老百姓的青春短暂,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的青春同样很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