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五百两在大明可以购买五万斤五花肉,一斤五花肉的价格是十八文飞钱或七文大钱,飞钱就薄铁钱,大钱是通宝,三钱重的大钱。一两银子一百斤五花肉,一石米时间各不相同,大约在三钱到四钱之间,即便是以最昂贵时的五钱去算,一两银子能卖两石米,那么五百两就是一千石,就是十五万斤大米。
这还是在京师首善之地,若不是在京师,会稍微多一点,京师百物贵,长居大不易。
姚光启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阔少了,当王谦站在门前,随手让人抬来了五百两银子,让姚光启日常开销用,姚光启真的恨不得当场喊对方一声义父。
他那个妻子,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因为他把二百两买了粮食赈灾,直接就跟他和离了!
王谦其实很羡慕姚光启,越没有什么,他就越羡慕什么,当初他想要去吕宋,也有一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抱负,大胸怀,奈何最终没有成行。
姚光启带着五百两银子,感恩戴德的走了,他刚回到了会同馆驿,王崇古的弟弟王崇义就让人上门说亲来了。
王崇古是个买卖人,姚光启身上不仅有一年十万银利润的海带生意,还有一份大功劳,这迟则生变,王崇义赶紧上门去,从速从快,趁着事情还没传开,赶紧生米煮成熟饭,别让姚家那两条老狗回过味儿来。
七日后,姚光启略微有点懵的在自己的新家,一个二进出的小院子里,明媒正娶了王崇义的女儿,同样,王崇古在全晋会馆摆了大宴,算是他们老王家正式认了姚光启这个女婿。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姚光启还有点懵的时候,他就成了王家的女婿,在京师又有了宅院,又有了正妻,而他心心念念的海带生意,也是跟老丈人王崇义直接接洽。
这就不得不提到当年的一件旧事。
在隆庆五年四月四日,御史郜永春巡查河东盐事,当时郜永春说:盐法之坏,在大商专利,势要根据,以故不行。因指总督尚书王崇古弟、吏部右侍郎张四维父辈为大商,崇古及四维为势要,请罚治崇古而罢四维。
这事最后闹到了廷议上,河东盐案,也是张居正和高拱关于首辅之争中的一件事。
王崇古的弟弟王崇义、张四维的父亲张允龄、伯父张遐龄、三弟张四教,都是御史郜永春的告发的对象,即便是张四维百般陈情,最终还是落了个致仕的结果。
王崇义这个盐商做的很大,而现在姚光启成了王崇义的女婿,这买卖自然就更好做了。
次日姚光启也问清楚了自己的妻子,并非王崇义的亲生女儿,而是王家一个远方表亲,王崇义并没有适龄婚配的女儿,只好从远房过继了一个,显然王崇古、王崇义也没想瞒着姚光启,否则早就编好了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