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天的活动,霍普斯·查麦伦打了个哈欠,他浑身酒气,体面的正装沾染了一位贵族千金的香水味,实话讲有些刺鼻,毕竟那种卡普橘味的香水据他了解是由全法利西亚地区最烂的香水匠研究出来的,女人以为这东西会让男人为之着迷,可事实上,只对那些不谙世事的纯情男孩有作用。
霍普斯只是对此嗤之以鼻。
使用这种香水的贵族女孩,在他看来都是一群幻想着自己能够被王子、公爵嫡长子看上,从此一跃成为贵夫人的天真少女。她们完全没有一点女人该有的风度,稍微说的有一些违背她们想法的,便会捏着裙角使劲儿跺脚抱怨对方不够绅士体贴,可是拜托,绅士的体贴是自己的修养,而非义务。
至于说,为什么他38岁了,还要混迹于这种青年贵族和金融子弟的宴会活动?
那还不是因为他不争气的老爹死的太早,连里斯本机械厂的百分之四十股份都没拿到就撒手人寰,否则他肯定早早就移民去了共和国,享受着那里新鲜自由的空气。
然而现实是如此残酷,他手里仅有的股份只是刚好能够在海纳斯的荔枝湾区,也就是所谓的中产阶级聚落的地方和家人衣食不愁而已。
如此一来,为了能够在有限的生命里实现阶级上的……跃升?粗俗点说,他便是想在有生之年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资产,实现基础的财务自由,仅此而已。
刚好他最近揽到一个好活计,巴博特男爵开办了一个地下拳场,交给他在这些青年中推广,最好能够拉到几个赞助的会员。
他每拉到一个人进来,就能有10磅的分成,虽然对比起来是有点小,但是对于他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外快收入。
更何况,这群小青年很好骗,说几句赞美的话,又显摆一下自己的丰富阅历,他们多半就会乖乖上套。
老爹虽然走得早,却给他留了一副好皮囊,年轻时,霍普斯靠着金钱和英俊的外表各种花天酒地,倒也意外收获了一位家室不错的太太,即便如此,这也没办法改变他只能做点骗年轻人上套的套路……
不,不能说是上套,这是正经的生意。
“哼哼——该死的,天上有几个月亮?嗯哼!我感觉我好想没醉,因为天上只有三个。”
霍普斯没有打算搭乘马车,他行走在通往荔枝湾区的小道上,这里延着河岸与码头,是一条他经常走的捷径,马车过不了这么狭窄的路,按照正常的路线走,又得绕过大桥——其实直线距离看,他家本来离宴会地点就不太远,只是他已经疲惫不堪,迫不及待想回家呼呼大睡,醒来再让女仆煮一锅醒酒汤。
“天越来越冷了……妈的……”
他左手有隐疾,受不了寒风,便把左手抄在风衣的口袋里,只用右手捏着丝质手帕擤了擤鼻子,他抱怨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