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锵锵之前听老师讲过,俄罗斯红发很多是德国人的后裔。
保镖的胸膛很厚实,近距离看就像个大号沙袋,不,应该说更像一堵墙,他的小眼睛机警地转动着,同时阴沉着脸示意董锵锵抬起手臂。
董锵锵把包扔到旁边的椅子上,顺从地接受对方近乎粗鲁的检查,这才注意到桌号果然是23。
等他站到白发人面前,才注意到对方的咬肌异常发达。
他记得有人说过,从面相学讲,除了个例外,对大部分人来说,咬肌发达是嗜吃的表现,而嗜吃除了说明自律差,还意味着这个人有较大概率比较贪。
白发人猜不到董锵锵此时的心思,还在饶有兴致地眯着眼睛打量他,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既没做自我介绍,也不招呼董锵锵坐下。
董锵锵疑他已经醉了,便不想浪费时间,朗声用英语开门见山地问道:“你好,请问安德森先生在这里吗?他约我过来见面……”
董锵锵这句还没说完,白发人忽然孩子似的笑了,抬头跟保镖嘟哝了句俄语。保镖没有赔笑,依然防贼似的盯着董锵锵的一举一动。
白发人面朝董锵锵展开手臂,操着口音极重的生硬英语笑着反问道:“这里就这么大,你觉得他会在这儿么?”
对方这么说等于承认他确实认识安德森,董锵锵这时已隐约猜到安德森约他过来十有八九就是想让眼前的人会会他,他不明白安德森这么安排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但以安德森无利不起早的行事风格来看,他肯定不会是因为快乐或想对董锵锵和端木好而做这件事。
白发人笑而不语,低头开始往面前的一个空杯里倒酒。董锵锵注意到酒一滴都没洒出来,这说明他的手很稳,甚至他的手可能已经具备了某种程度的肌肉记忆,即使人已喝醉,倒酒也不会洒出来分毫。
酒的浓郁香气瞬间不请自入地钻进董锵锵的鼻腔,他快速扫了眼酒瓶,除了看懂酒标上写着的“伏特加”和“50度”外,其他便一概不知了。
“打扰了,祝你有个好胃口!晚安。”见不到安德森,眼前又只有一个醉鬼似的人物,董锵锵不想跟对方闲扯,转身欲走,哪知他刚转过身,保镖已经如影随形地像堵墙一样挡在他面前,表情决绝又漠然地瞪着他,眼神充满敌意和威胁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