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故乡和故乡的情> 第246章 争夺苟有志遗产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46章 争夺苟有志遗产(1 / 2)

王强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安慰李芳兰的心情,并且以这种方式告诉李芳兰孩子是无辜的,必须抚养长大,同时也让李芳兰认识到王强对苟富贵是默默的接纳了。

苟有志的妹妹苟英英在埋葬了苟有志以后找到李芳兰说:“把县城楼房的钥匙给我。”。

“楼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李芳兰说:“你滚远!”。

“我哥还有个孩子”苟英英说:“怎么说这房子也不应该是你的。”。

“孩子是我生的还是你生的?”李芳兰问:“如果是你生的,楼房就是你的,再说这孩子是苟家人的,不是你侄女吗?”。

“……”

“我告诉你苟英英”李芳兰振振有词:“苟有志所有的遗产都是这个孩子的,你不要痴心妄想。”。

苟英英把李芳兰起诉到法庭,工作人员看了苟英英的《起诉状》偷偷的告诉苟英英:“我看你就不要起诉了,免得你和李芳兰结仇,以后你连侄女的面都见不到。如果你要你哥哥的所有遗产,那么这个女孩子你就得抚养;如果你不抚养你的侄女,那么你就没有资格要你哥哥的遗产。再说,你要抚养你的侄女,李芳兰不会给你的,我们也不会帮你把母女分开,母子难离知道不?《房产证》不论写着谁的名字都是这个孩子的财产,她才是第一继承人。苟英英,我们知道你担心你哥哥的遗产也会被李芳兰据为自有以后留给王强和李芳兰的儿子,你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我们接受你的意见,我们能够和当地政府与村委会衔接,清理苟有志的所有遗产,归属到你侄女——苟富贵的名下,由公证处公正。”,苟英英走到大街上把《起诉书》撕成“雪花”撒向空中,“雪花”纷纷落下来,落在苟英英的头上、身上和脚下。

苟英英以照顾母亲的名义,把家搬到苟有志的家里居住,她要等到王强与李芳兰离婚以后抚养侄女。

苟有志死了以后,暖湾村的领导班子重新做了调整,任命武泽天为武家寺镇暖湾村代理党支部书记、武家寺镇暖湾村产业联合党支部书记(代理)、武家寺镇暖湾村种养产业总公司董事长,任命孙梅梅为武家寺镇暖湾村村主任兼任武家寺镇暖湾村妇女联合会主任、武家寺镇暖湾村种植产业公司经理,任命王强为武家寺镇暖湾村村文书、武家寺镇暖湾村养殖产业公司经理,任命以后的村干部和村企业负责人的身份,清理苟有志生前的所有财产,归属李芳兰生育的女儿——苟富贵名下,并经过公证处公正。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