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两天,常顺的一应财产都被收归到县衙。
这其中一部分财产要给“做工抵债”的百姓,另一部分则给被常顺拐卖了家人的百姓,剩余的……
已经没有剩余了!
毕竟单是那些百姓做工的工钱,十几年下来也是很大一笔。再有赔偿给那些丢了家人的百姓的钱财,这又是很大一笔。
常顺也只是个小小的茶商而已,他在云归县都没有什么名声,可想而知名下也没有多少产业。
再有常顺事发后,他的家眷就携带家中的现银逃跑了,留给长顺的,也只有一些还没有收回来的货款、他藏得严密的银子,以及一时半会处理不了的田亩和茶山,以及庄子铺子之类。
也是因为没有现银,县衙就迫切需要,将常顺名下那些不动产卖掉换钱。
可云归县穷人多,富人真没几个,再加上常顺注定一死,死人的东西大多数人都很忌讳。
鉴于这种种,常顺名下的庄子、铺子、茶山等,放出的价格非常便宜。
便宜到云莺只花了百十两银子,就将常顺经营了许久的茶山买到手了。
而这些茶山,不是一座,也不是两三座,是整整五座!
因为是打包出售的,云莺也是等契约到手后,才得知了这个“喜讯”。
一时间真把云莺喜的不知如何是好。
不说茶山,再说契约。
因云莺是奴婢,按夏朝律令,奴婢名下是不能有大额私产的。即便有,被举报后,也会收归主人所有。
云莺自然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这个他人特指那位二夫人。
是以,在买下茶山时,她央求了二爷,将茶山先记在随云名下。
之所以不记在二爷名下,是担心事情暴露后,外人说闲话。怕影响二爷的官声,以后再出是非。
不说这些闲杂的,只说虽然茶山暂时登记在随云名下,但地契却给了云莺。
云莺将一张地契翻来覆去的看,简直要看出花儿来。明明上边也没什么特别的,也就是些县衙公文,外加一个大红印章,可她就是觉得,这契约那般讨喜。
云莺的注意力终于从地契上移开了,她看着二爷说,“二爷,我明天能请个假么?”
“做什么?看你的茶山去?”
云莺连连点头,“穗儿早先和我说,这茶山距离她家很近,也就隔了两个山头的距离。我准备让穗儿带我过去看一看。”